明星能给品牌带来什么? -管理资料

管理资料 时间:2019-01-0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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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波:用当红明星拍广告、请明星代言人,这是目前品牌宣传的常用手法,从品牌营销的角度分析,明星倒底能给品牌带来什么?好的明星代言人如何给品牌带来个性、注入活力?

    钟健夫:产品可能总是要更新换代,而品牌则追求持续生存下去,持续红火下去,

明星能给品牌带来什么?

。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一样东西是可以得到人们持续关注的,比如,某一段时间人们关注电影《英雄》,过一段时间关注伊拉克战争,接着又关注SARS。将人们既关注又喜爱的事物——当红明星,用作形象代言人,既可以将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动到品牌上,又可以将他们对明星的热爱“移情”到品牌上,从而给品牌增加持续的生命力。之后如果某个明星不红了,不要紧,品牌可以再找更红的明星作代言人。所以从理论上说,品牌可以比明星更能持续走红。当然,品牌个性与明星个性如何协调,如何发挥正面的相互作用,是不太容易操作的。

    张海波:用明星策略要防止哪些误区?像耐克、百事可乐,这些国际知名品牌通过明星代言人极大的推介了自己的品牌,目前中国许多本土企业也广泛的采用明星策略,但现在企业用明星策略时也出现了简单化、同质化的现象,最典型的就是洗发水广告,打开电视频道,都是一个个漂亮的明星,可从效果来看,许多人可能记住了一堆明星,但却记不住哪个明星代表的什么品牌,这提醒中国本土企业,用明星策略要注意什么?如何用出自己的特点来?

    钟健夫:国际知名品牌用明星做代言人,对明星来说,是一种骄傲,一种资本,这时候品牌个性往往大于明星的个性。像Lux香皂,喜欢用大牌明星做广告,换了一个又一个,让人感觉是明星专用品牌,至于明星什么个性,反而不重要了。有人说这种策略成本太高。你用惯了明星做代言人,下回不用,人家就可能以为品牌出了问题。说得到洗发水,这是一种功能和风格兼备的产品,如果你仅仅是为了树立独特的品牌风格,我相信是容易做到;问题是还你必须诉求产品的功能,而洗发水产品的同质化太高,结果就容易雷同。我注意到陈佩斯和赵本山做的广告,很有特点,他们是将自己的幽默个性与品牌特征结合起来诉求的,效果不错。有一次看陈佩斯过海关,表情很紧张,安检人员以为他 毒品,打开行旅袋一看,原来是立白洗衣粉。

    张海波:好的明星广告总是这样让人过目不忘,像立白的陈佩斯篇,还有赵本山的一句“地球人都知道”。企业的明星广告在设计和制作手法要注意哪些?有许多电影名导也拍广告,但不一定好。

    钟健夫:一句话:“以品牌为本。”。而不是以明星为本。我们讲品牌营销,一定要根据市场的竞争状态来树立品牌形象。印象中张艺谋为“爱多”拍过一条广告,广告语是:“我们一直在努力!”我感觉不成功。因为“爱多”最初请成龙做品牌代言人,自称“好功夫”,一举成功。没料到竞争对手“步步高”逼上来了,请的是李连杰——前中国武术冠军,舞一把大刀向成龙挑战,说自己的才叫:“真功夫!”接下来我以为能看到一场“真功夫”与“好功能”的广告大战,没料到“爱多”请张艺谋当导演,一上来,就让成龙认输,还谦逊地说:“我们一直在努力!”我认为按当时的市场情况,应当诉求产品的“好功夫”——超强纠错功能,而不是“一直在努力”这种企业形象方面的公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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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能给品牌带来什么?》(http://meiwen.anslib.com)。非广告专业的电影导演是否适应合拍广告,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至少像陈佩斯、赵本山这种有个性的明星做品牌代言人,做得好,可能非常成功;弄不好,品牌完全跟着明星个性跑了,待明星不火的时候,一切都得重来。

    张海波:如何让明星真正成为品牌的代言人?中国现在许多明星也开始炙手可热,像姚明、章子怡,但对企业来说,选择什么的明星来表现自己的品牌个性很重要,乔丹非常鲜明地体现了耐克的品牌价值观。但在姚明身上就不一定产生那样的联想。这其中有许多方法,介绍点好的经验?

    钟健夫:我想章子怡、姚明、乔丹三个明星的情况不一样。企业在使用章子怡时,一定是以品牌为本的,绝不能以明星为本。如果有一天章子怡不火了,立即换一个 “李子怡”。乔丹是另一种极端,既为耐克做代言人,自己本身又是品牌。品牌与乔丹合二为一。幕后的经营者是通过经营乔丹牌来营利的。许多体育明星情况都是这样,如贝克汉姆,自己就是一个品牌,他虽然可以为其它品牌做代言人,但前提是首先经营好贝克汉姆牌。姚明目前主要是为了开拓华人市场而“塑造”的品牌,还没有定型。

    另外,说到品牌代言人,从本义来说,我认为真正的代言人是那些为品牌著书立说的品牌专家,而不是影视歌明星。我们最近为中国大酒店写一本书,介绍这家五星级酒店成立20年来在品牌和企业文化方面的经验,做的就是“代言人”的工作。过去企业请作家做代言人,现在请品牌专家做代言人,这是时代的进步。

    张海波:真正成熟的品牌是让明星为我所用,但国内许多企业在打品牌阶段,他们往往更多地想如何借一个大明星为自己造势,企业可能要考虑许多问题,比如这个明星以后过气了,如何延续自己的品牌?尤其现在国内的明星也是过气很快,往往各领风骚三五年。做为企业一定要虑品牌塑造以我为主,人家更多的要想到品牌的个性,而不只是想到明星?另外,这个明星一旦出现了问题,如何补救?像谢霆峰出了问题,可口可乐马上就有反映。

    钟健夫:我想任何时候,明星与品牌应当保持适度距离,以免明星的“不良行为”影响品牌形象。所谓“行为识别”BI,在这里是指:代言人的行为肯定会影响品牌形象。因此,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品牌代言人的。比如马俊仁,做过许多保健品牌的代言人,都失败了,这可能跟明星的个性有关。而李宁牌就经营得很好,但李宁自己很清醒,一开始就定位明确,李宁不是李宁牌,所以他从不为李宁牌做广告,否则有黄婆卖家之嫌。说不准有一天乔丹牌没有了,李宁牌还活着呢。总之一切都要预先策划好,要有眼光,签好合同,不能让自己的品牌代言人“胡作非为”。有的代言人平日穿什么衣服,可以跟什么人见面,合同上都被规定了。像香港作家李碧华,其实是一个品牌,媒体上的照片永远不超过30岁,其实本人已经超过50岁。如果不是有龚雪花那样的容貌和保养妙诀,最好不要让“李碧华”在媒体上暴露真容。像谢霆峰那样出了问题,再搞什么危机公关都为时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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