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应聘须“擦亮眼”谨防不法分子诈骗钱财 -管理资料

管理资料 时间:2019-01-0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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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批农民工开始离家外出打工,同时许多待业者也要在这个时间找到工作,

求职应聘须“擦亮眼”谨防不法分子诈骗钱财

。由于防范意识欠缺等原因,许多农民工和待业者在求职应聘时,常常被不法分子诈骗钱财。对此,呼和浩特市红山区劳动和保障 特别提醒外出农民工和求职者,在求职应聘时注意防骗。

    据红山区劳动和保障 负责人介绍,目前不法分子针对农民工和求职者的招工诈骗活动主要表现以下几种:一、通过非法职介诈骗钱财。不法分子开设非法职介机构,以帮助农民工和求职者找工作为由,收取所谓的“介绍费”。而一旦受害者交钱,不法分子便会“金蝉脱壳”不见踪影。二、有的不法分子还和非法职介“联手”,开办“皮包公司”诈骗钱财。作案时,非法职介在收取“介绍费”后,又将农民工和求职者介绍给同伙的“皮包公司”。而这些公司在接收农民工和求职者后,便会收取“服装费”“培训费”等等费用,并在随后的“试用期”里,以受害者不胜任工作等种种借口,将受害者辞退骗走钱财。

    针对常见的诈骗手法, 提醒求职应聘的广大农民工和求职者注意以下几点:一、找工作应到正规有资质的职业介绍机构,要首先察看该中介是否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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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应聘须“擦亮眼”谨防不法分子诈骗钱财》(http://meiwen.anslib.com)。二、不要轻信陌生人或是非法职介的谎言。找工作时应量体裁衣。对于那些门槛低、工作轻松、薪酬较高的职位要特别警惕,注意发现其中是否存在“猫腻”。找到理想的就业单位时,应缴纳“培训费”“服务费”“保证金”等费用。一旦有用工单位收取保证金等,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三、找到工作后,必须和用工单位在一个月內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劳动监察部门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罚。四、求职应聘时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向劳动部门举报。五、求职被骗的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非法中介点上,这些所谓的中介与用人单位事先都串通好了,采用玩文字游戏的手法,让求职人员钻圈套。对此,劳动监察部门提醒求职者,对用工单位所提出的“包吃包住”的条件要多一个心眼,应该实地去看看,所开出的条件是否能兑现,不要急于打工,发现条件不能兑现的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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