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茅”争史,“汾”必为师 -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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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国酒”,其实很滑稽,不知其号何来,时下已非封建王朝,不兴赐名谥号,

“汾茅”争史,“汾”必为师

。自诩“国酒”实属无稽之谈。中国有国旗、国歌、国花等等,均为民之共有,免费享之,尚不知有国酒之说也。“茅台”自诩国酒,不过意淫耳,若如国歌,人人皆可免费取之,我辈皆服。然诩“国”而不为民共享,不过欺世盗名而已。

    如此名号,汾酒不争也罢。

    国宴也好,家宴也好,不过是一群人在一起吃了顿饭,顺便联络感情小酌几杯而已,至于喝什么张三李四酒,其实代表不了人民意志。因为建国而开会,因为开会要吃饭,因为吃饭要喝酒,因为喝了酒,这酒就成了“国酒”,岂不荒唐?如此类推,那次用的碗岂不是“国碗”、用的筷子是“国筷”、吃的饭为“国饭”、拉的便便就是“国屎”了?实在无聊至极。俺建议茅台酒别在自诩“国酒”了,实在有点让人恶心。汾酒自诩儒雅浪漫,这么个没有实际内容的假名号,不争也罢,就算赢了去,也不过是个笑柄。

    放下“国酒”这个假噱头不谈,认真聊聊酒文史,茅台酒就注定落了下风。

    因此,建立在文化与历史渊源这个基础上的“汾茅”之争,汾酒胜出几乎毫无悬念。

    《北齐书•文襄六王•河南康舒王孝瑜传》记载:“及武成即位,礼遇特隆。帝在晋阳,手敕之曰:‘吾饮汾清二杯,劝汝于邺酌两杯。“北齐世祖武成皇帝高湛(537~569年1月13日),北齐第四任皇帝(561年12月3日~565年6月7日在位)。齐武成帝或许无意之间,记录了历史。这句话或许记载的不一定就是今天的汾酒集团之汾酒,但足以证明,汾酒早在北齐以前就存在了,而且是一个流通面较宽的产品,因为邺城在河北邯郸附近。而能成为帝王杯中物,绝非偶然。

    在有据可考的历史起源中去分辨,茅台酒是没有了优势。

    茅台在宣传其历史渊源的时候引用了为司马迁的《史记》。说《史记﹒西南夷列传》载:公元前130多年,汉武帝刘彻饮到来自夜郎(今黔北一带)所产的名酒“枸酱”,情不自禁地赞曰:“甘美之”。以后便有了汉武帝派大将唐蒙到贵州开拓夷道,专门绕道茅台所在的仁怀的历史。这纯属胡乱编造,愚弄大众之文。《史记﹒西南夷列传》原文载:恢因兵威使番阳令唐蒙风指晓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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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茅”争史,“汾”必为师》(http://meiwen.anslib.com)。南越食蒙蜀枸酱,蒙问所从来,曰:”道西北牂柯,牂柯江广数里,出番禺城下”。蒙归至长安,问蜀贾人,贾人曰:“独蜀出枸酱,多持窃出市夜郎。夜郎者,临牂柯江,江广百馀步,足以行船”。这里首先讲了南越人爱吃一种叫“枸酱”的食物,而这种食物唯独产自四川“蜀”。是从四川 过去的。而“枸酱”是一种食物,东汉人刘德注《汉书》称:“枸树如桑,其椹长二三寸(雄花蕊),味酢。取其实(雌株聚花果)以为酱,美。蜀人以为珍味。”这就是“枸酱”。没有任何资料显示,“枸酱”这东西是一种可以饮用的酒精饮料,也无任何资料显示汉武帝喝过这种酒,并赞誉“甘美之”。所有这些都是编造的伪史,如若不是茅台故意牵强附会,就是其策划人员“无知”了。殊不知,就算“枸酱”是一种酒,它也不产于贵州,而是独产于“蜀”地,南越人吃的不过时 货,汉武帝要进贡这个东西,也不会绕道去茅台去取“ 货”。如此滑稽之文,堂而皇之的成为所谓“国酒”的历史传说,实在让人内急。

    茅台酒不过是近现代的产物。1939年《贵州经济》有关于山西汾酒与茅台镇白酒之间渊源关系的记载:“茅台酒之沿革及制造,在满清咸丰(1851-1861)以前,有山西盐商来茅台地方,仿照汾酒制法,用小麦为曲药,以高粱为原料,酿造一种烧酒。后经陕西盐商宋某、毛某先后改良制法,以茅台为名,特称曰茅台酒。1947年,时任贵州省建设厅厅长的何辑五,编著出版了《十年来贵州经济建设》一书,书中载:“……黔中业盐者,多为秦晋商人,……当时盐商由山西雇来酿酒技工,仿汾酒酿造方法,设厂酿酒,用以自奉,并不外售。至咸丰年间,因秦晋商人歇业还乡,即将所设盐号,及茅台酒厂,售予本省先贤华桎坞先生继续经营,仍沿用成义酒坊名称(简称华茅)。1955年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祖国的贵州》记载茅台酒是“清朝山西人经商于茅台镇,依汾酒制法而兴。” 由贵州省工商联编辑、1980年文史资料出版社出版的《贵州茅台酒史》中记载茅台酒是“从山西雇了酿造杏花汾酒的工人来茅台村,和当地酿造工人共同研究制造”。

    种种迹象表明,茅台不过是汾酒技术的异地改良品,本源亦是汾酒的分支。从文化渊源上,茅台亦须师从汾酒。而今,汾酒和茅台只不过作为两个产酒区的代表而已,早已非当年之汾酒和茅台。功过是非,均与今日之汾酒和茅台无关,所有的历史荣誉都不是今天这群人创造的,他们从不曾超越前人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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