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用余光去观察眼角旁边的事物是一种很平常的习惯,但是这个习惯里面隐藏着一个关于注意力的不平常的事实,
探照灯般的注意力
。那就是,我们会用比我们想象中更多的时间使用自己的眼球观察周围的事物。眼睛的方向通常都是跟我们注意的方向是一致的,但是事实上,有一种社会规则规范着我们,让我们要掩饰自己注意的方向是什么。以下举的就是几个例子:
• 一个人在拥挤的环境中,就像那些上下班挤车的上班族。他们在拥挤的环境下,事实上也可以观察到他身边的人。他们的眼睛只会凝视着一个地方,但是他们的注意可以分散到他们视野里面的所有事物。
• 父母们都可以知道他们的孩子的方位,就算他们的孩子在他们的眼角之外的地方,同时他们还可以保持跟朋友进行谈话。
• 有技巧的运动员都会隐藏起他们真实的意图。他们想传球的路线只会在运动中用余光去观察,而并不会直接用眼睛直视那个地方。
虽然这些现象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但是注意力在视野中是如何分配的问题,对于科学家来说却是非常的棘手。直到1970年,心理学家才发现,要用实验证明“注意的转移并不依靠眼睛的移动”这个现象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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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照灯般的注意力》(http://meiwen.anslib.com)。后来,在70年代,一次实验的突破性进展,展现出了科学家们一直想得到的证据。根据这些证据,科学家们提出了一个视觉注意现象中非常有名的假说:注意焦点假说。这个假说认为,我们的注意会在我们的视野里面移动,所以那些内在的而且让我们觉得比较重要的焦点会优先得到加工。注意可以被有意识地引导或者被无意识的加工控制,举例子来说,我们可以躲过巴士的撞击。
注意力比眼睛移动得快多了
Michael Posner和他的同事们做过一个著名的实验,用来寻找远离眼睛方向的注意焦点。
在一系列不同的情境下,被试需要在看见光点出现时尽快作出按键反应。其中一些情境是提示被试光点将要出现的位置,他们可能会看见:
• 在中心有一个指向左或右的箭头,
• 或者一个在边缘的盒子指示着光点将要出现的位置。
在光点出现之前这些提示就在很短的时间内显示出来了,因此人们根本没有时间去转动他们的眼睛(这可以用眼动电图描记法记录证明)。研究者对此问题感兴趣的是,在给予提示的情况下,人们是否能比没有给予提示的情况下更快地对光作出反应。
他们发现,在获得提示的情况下,人们发现光点的反应比没有获得提示的情况下要快50毫秒――这是很显著的差异。这说明,除了眼睛以外,还有一些东西在没有时间移动的情况下,却移动到了那些光所出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