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评估与价值分析 -工程

工程 时间:2019-01-0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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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评估与价值分析

    土地是房地产项目的第一要素,土地现状的不同对于项目融资定价也会导致许多不同的融资条件,

项目评估与价值分析

    1)完成项目规划(项目概念、规划设计等)的初步审核和批准,但土地的征用与收购需要融资,包括原协议出让土地(已过关或遗留项目)项目和新规划建设用地项目。

    许多项目方对此以为拥有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的紧缺资源的来源(如项目规划、土地),其心理意识是:没有这些资源就不会由投资和开发的机会与项目的存在,往往将项目融资定价维系在一个极高的水平至上,大多数的项目方在开始融资谈判方案的设计中会期望保持在项目投资权益40%-60%的比例份额,而绝大部分项目方会在49-51%之间取舍。

    实际上,在不涉及土地成本的前提下,这一类项目的融资谈判能够获得投资方认可的合理的权益比例也就在5-10%以内,而且在谈判的过程中其走势是向低走绝不会高走,并且随着对项目结局的不确定性的分析和忧虑越来越多地被投资方高估,成功的希望越来越渺茫。这里根本不存在关于项目规划与概念的市场价值评估的程序和需求,它们只是为投资和项目开发提供了一个市场机会和投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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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估与价值分析》(http://meiwen.anslib.com)。这就是项目方的全部“资产”和“价值”,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只是许多个机会中的一个,在这种不均衡的状态下所进行的谈判是不存在对价和等价的。

    另一个谈判定价的方法在于投资方希望和愿意全部接盘开发建设,在此种情形下,项目方必须要综合考量寻找其他投资机会的可能,如果没有更多其他确实的胜数,理想的选择由两个,一个是将前期的工作成果折合成相应的对价,一次性将项目沽出;另一个方案是将前期成果折合成为投资股权或相应的权益份额,与投资方共同运作项目建设。后一种反而可以获得一个较高比例的回报预期。

    在当前国内投资环境和金融体制下,上述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很难通过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获得项目的战略投资、信贷融资和财务融资,而所谓过桥融资更是痴人说梦的妄想。唯一可行的选择就是将项目作为一个项目策划案转让由投资者独立运作,项目方必须认识到没有投资者会采取合作开发和分享权利的模式进入。

    2)土地和项目的权属相对明确,项目已经开工或仅进行初步的基础建设,但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征用费未能交清。这一类土地在“8.31大限”中有不少未能过关,给房地产企业或投资商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是当初购入土地价格的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