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离职证明

时间:2023-07-18 07:42:34 离职证明 我要投稿

公司离职证明(范例15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证明,肯定对各类证明都很熟悉吧,证明是由机关、学校、团体等发的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我们该怎么拟定证明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离职证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离职证明(范例15篇)

公司离职证明1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离职,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公司离职证明2

  1、用人单位防止就业人员同时兼任两分以上工作,减少公司机密泄露的几率或其他特殊需要,离职证明有用吗。

  2、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3、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该单位的员工,社保中心不会受理你的任何请求,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均需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起码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证明你和原单位已解除了劳动合同,这东西的好处是,新单位对你和你原单位之间的纠纷不承担责任。反之,新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

  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有用吗》。如果他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

  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请参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公司离职证明3

  姓名: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部_______一职,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一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____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____部经理(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_公司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离职证明4

  xx女士自20xx年09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xx助理一职,至20xx年03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杭州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5

  ××工程有限公司离职证明书

  兹证明××小姐于1993年2月1 5日受聘于本公司,担任制图员一职。她于l994年l2月30日晋升为助理设计工程师,于1995年2月1日再度晋升为设计工程师。她在此任职直到1997年4月30日她辞职生效为止。杨小姐工作认真,为人诚实、正直。她在本公司的工作总是超过所预期的。

  董事长:××××

  ×××××年××月×日

公司离职证明6

  离职证明

  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20xx年07月31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离职证明7

  离职证明(居中对齐)

  兹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公司离职证明8

  首先,离职时间,是以办完离职手续之日为准,就是盖章或签字那天。法律规定试用期你可以三日之内提出离职,不一定必须是三日。如果一天能办理也是可以的。

  再次,如果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应对员工不合格负举证责任,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出具评定不合格的理由。试用期被辞退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影响的,除非劳动者在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或者是触犯国家法律。

  最后,出具离职证明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你可以求助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

  关于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证明书。

  离职证明是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进行工作交接完成后。而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的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则应当保留对方违法解除的证据,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保留好,如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邮件、录音等。

  提醒:要拒签不利的离职证明

  现实中,某些用人单位会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写入离职证明中,因此,劳动者应当看清楚自己的离职证明中是否有不利言辞,如存在严重违纪、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如果与事实不符的`离职证明,劳动者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真实情况出具新的离职证明。

  重要:劳动者不必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37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该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建议:

  一、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赔偿损失;

  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出具符合规定的离职证明;

  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仲裁委提起赔偿之诉,如果仲裁委不予受理,直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公司离职证明9

  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确认书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XXXX(部门)的XXX_(职务),于2xx-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

甲方代表签字:XX

  乙方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10

  员工离职证明公司开了会有风险吗?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员工离职证明公司开了会有风险吗?

  原则上以开具一份离职证明为主,否则每个员工都要求多份或是多次开具的话,将会大大增加HR的工作量。

  企业不开具离职证明给离职员工,是否有风险?

  案例——20xx年5月31,小王与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当日,公司没有出具离职证明给小王,因为公司认为小王删掉了电脑里面的部分资料,属于交接不完整,按内部规定公司有权不开具离职证明。20xx年11月初,公司接到小王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诉资料。小王主张,由于公司没有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本人无法再就业,无法获取新的劳动报酬,故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并以原工资标准赔偿其从离职之日起至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之日止的损失。20xx年3月初,劳动仲裁机构裁决该公司败诉。

  分析——现实中,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的原因大致有:1、劳动者拒绝工作交接或交接不完整;2、劳动者无故旷工、不辞而别,企业难以送达离职证明;3、企业不知道开具离职证明是法定义务。基于劳动者拒绝工作交接、交接不完整或者不辞而别,企业不应该或无法开具离职证明,看起来似乎非常符合常理!然而,法律文件却规定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是没有任何附带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从法律层面分析,原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必然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从而无法获取劳动报酬,故原单位需赔偿劳动者的相关损失。

  司法实践中,建议——企业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的策略如下:

  1、正常情况下,主动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

  2、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注意,操作时还是无条件开具离职证明;此条款仅对劳动者产生心理上的.约束作用)。

  3、遇到恶意不交接(需有证据证明)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他,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相信劳动者拿到了此证明,也无法入职新单位,因为新单位不会招用尚未交接完毕的劳动者。

  4、在工作交接制度中,企业也可规定或在合同上约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可以随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其离职证明”。此条款是对抗不辞而别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主张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那么他必须先举证证明他到过人力资源部要求领取该证明。不辞而别的劳动者,是无法举证证明这一事实的。

公司离职证明11

  兹证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xx”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六:离职证明】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公司离职证明12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

  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20xx年07月31日因 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公司离职证明13

  XXX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公司离职证明样本。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 年 X 月 X 日

  特别注明:

  1、上述的离职证明有时候为更加严谨,也可以在XXX 同志后加上“身份证(1234567890)”的身份标示,一般是不需要的。

  2、一般来讲,如果你已离职超过6个月,是不需要提交离职证明的,或者你直接说丢失可以,大公司一样如此,没有问题。

  3、离职证明的'目的是新公司用来划清你与原公司之间界限的法律依据,主要用来保护新公司权益的。

公司离职证明14

xxx先生/女士/小姐:

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担任xxxx(部门)的xxx职务,由于x个人xxx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离职,几乎是一般人的职业生涯中都要经历的事情。正确的.离职,会将你带入职业成长的快车道,而错误的离职,则将你带往职业生涯的停车。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15

  网友的疑问:

  本人之前于一间网络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公司只跟我签了一份三个月的兼职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有给跟办帮续约手续,也就是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我工作了9个月左右,期间公司也一直没有帮我买保险。后来公司以一些莫须有的借口把我开除。

  开除后不到一个月我又找到新的公司了,而这间新公司要我提供离职证明,要证明我跟以前的公司没有法律上的任何纠纷。但我找回前公司的主管时,她却坚持不肯开证明给我,说是被开除的员工是不可以开离职证明的。请问在法律的角度上我的前公司是否可以开证明给我?

  另外我想请问一下,在职的时候,公司要我们签一份所谓的.竞业协议,协议的内容大至上是说在离职的三年内不得到跟公司有竞争的公司工作,不然的话将追究法律责任。请问这样的协议合不合法?

  解答:

  劳动合同无正式与兼职的说法,只有针对少数专业技术人员曾颁布过一些有关兼职的规定,看来不适合你。在合同期内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办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这样效果快、不用花钱。

  关于离职证明一事,简单说,开除要有证据,要有手续,要书面通知本人,可以作为离职证明(不过你不一定想要)。如果在劳动仲裁时效内,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提出开除不符合法定程序,推翻开除的处理,从而以用人单位违约的方式取得相关离职证明。

  针对你现在的情况,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因没有为你办理失业保险而不能享受的失业金。

  关于竞业限制条款,有位名字有两个字组成的朋友曾在前几日精干地回答过,你可以找一下,简单地说,竞业限制条款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即对价,否则该条款无效,对你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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