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在岗证明

时间:2023-04-29 19:38:19 证明范文 我要投稿

在编在岗证明

在编在岗证明

在编在岗证明

在编在岗证明

经历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单位(应写明全称)任××(职称或职务),××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任××(或从事何种工作)。

实习证明

兹证明XXXX在我单位从 年 月日 到 年 月 日 XX 岗位实习。

现已通过实习。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XXXXXXXX单位

年 月 日

在编在职教师证明样式

(姓名)自 年 月至 年 月为 (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任教 年级 学科。

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经 办 人: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出具证明人: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注:

1.申请人在《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

2.本表使用A4纸打樱

针对近期媒体披露的三亚市教育系统存在部分教师在编不在岗、照领工资等问题,由三亚市编办牵头,纪检、人社、财政、各镇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从2月24日开始,用5天时间对全市166所中小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

检查组到各学校后,要求各学校提供有关教职工的材料,包括考勤表、机构编制管理证、在职教职工花名册、工资表、以及各教师和各班级的课程安排表;要求各学校填报《各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调查表》;到每个班级或抽取班级询问学生授课教师情况,根据课程表要求学生提供每一位教师的姓名及性别,对部分教师开展问卷调查;将学生提供的情况、学校提供的材料及《各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调查表》、《问卷调查表》与机构编制管理证交叉核对、核实;在各学校张贴公布市纪检和市编办两部举报电话。

至3月2日,检查组完成了对全市166所中小学校共5547名教职工的检查工作,发现存在三类在编不在岗人员共计41名。其中无故旷工人员有5名,因患癌症、精神并车祸瘫痪、麻风病等伤病在编不在岗人员有35名,属于分流未妥善安置在编不在岗人员有1名。

近日,三亚市政府召集编办、纪检、人社、财政、教育、法制办等部门举行专题会议,对于清查出的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做出处理。

对于无故旷工的5名人员,按照人事管理制度,由学校予以辞退,报市教育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市编办注销人员编制,市财政局停发工资,追回旷工期间所领取的工资;对于因伤病在编不在岗但工资照领的35名人员,其中身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并车祸瘫痪、麻风病等)共34人,均有医院诊断证明或病历,1人据学校和家属反映是属精神失常,自2011年2月21日开学至今未回校上班。以上人员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后,由市人社局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对于因分流未妥善安置在编不在岗但工资照领的人员,按市教育局原分流规定到第五中学报到,并责令其及时上岗。

市教育局对第一类5名人员所在学校负责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对第二类35名人员所在学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针对这次清查结果,全市教育系统以此为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市中小学(含进修学校、幼儿园)对教职工编制加强规范管理,要求各学校发生人员增减变动后,于当月及时到市编办办理相关手续,到人社、财政部门核定财政资金增减手续。各学校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加强机构编制、工资等工作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和市编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学校编制、工资等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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