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2017年7月车险新政策
1、购车渠道拓宽
在旧的《办法》中,4S店都是单一品牌授权,而且没有明确的授权期限,但是在新的《办法》当中,经销商可以销售未经供应商授权的汽车品牌,只需要告知一下供应商即可,买车的渠道拓宽。
2、经销商不能绑定销售保险、金融、配件
新的《办法》规定,经销商和供应商不可以规定消费者的户籍所在地,限定消费者的购买区域,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不能再强制要求在4S店里面上保险。
3、经销商不得随意加价销售
新的《办法》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和配件,应有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准之外加收钱销售。
4、4S店交车时必须得交合格证
有买过车的人应该知道,我们去车管所上牌的时候,必须要要有汽车的合格证,但是有些车主在交钱之后,发现4S店给不了合格证,导致车主上不了牌。新的《办法》规定,汽车经销商和供应商在给消费者销售汽车的时候,必须提供汽车的合格证,这样车主的权益就可以收到保护了。
2017年7月车险新政策"优惠"
1.同价车不同级别,保费也不同
车型不同,保险费用也会有所不同。费改之后,不同的车型也会成为保费额度高低的重要因素,权威评测安全系数较高,修理便捷(零部件较为便宜)的车辆,保费用将会更低。例如两辆价格差不多的迈腾和3系,按照新政策保费就有不同了。
2.按实际价值计算保费
费改前,车主购买保险时是按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费用的,使用几年后,也仍然以购置价来计算保费。但车辆发生损坏盗窃,却按照实际折后价来计算赔付,车主都很郁闷啊。费改后,如果车辆以实际价值投保,全损时也按照实际价值赔付,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付。比对费改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会低一些。
3.好的驾驶习惯可“折价优惠”
上一年出险次数较少,第二年能享受较大保险优惠。费改后,保费的价格不仅取决于上一年出险率,还要参照车主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驾驶风险。上一年如果没有出险,综合算下来,车险费率最低可以享受到基准费率的6折,如果连续两年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5折,如果连续3年(或以上)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到4折左右。
4.开车撞了自家人也能理赔
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服务保障的能力。例如: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在三责险项下进行赔付,解决了以往多有争议的“撞了自家人保险不赔”的问题。
[2017年7月车险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