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考作文评分标准
注:A内容B语言C篇章
1、一类卷:(54—60分)
A符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B语言顺畅,没有语病;C结构完整,条理清楚。
①具备ABC三项条件的,评一类下(54分);
②立意深、构思巧、语言生动形象的评满分; 具备其中两项条件的,评一类上(58一59分)。 具备其中一项条件的,评一类中(55—57分)。
2、二类卷:(45—53分)
A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具体;B语言通顺,偶有语病;C结构完整,条理较清楚。
以49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①具备B项和另一项条件。其余一项达到三类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
②具备ABC三项条件的,酌情加分;
③具备B项条件,而另两项只达到三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
3、三类卷:(36—44分)
A基本符合题意,中心较明确,内容尚具体;B语言尚通顺,语病不多;C条理尚清楚, 能分段。 以40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①基本具备ABC三项条件的,获得基准分;
②其中B项比较好的酌情加分;
③另有某些缺点的,酌情减分。
4、四类卷:(18—35分)
A偏离题意,中心欠明确,内容不具体;B语言不通顺,语病较多;C条理不清楚。
以26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①凡属ABC三项之一者,评为四类卷,获得基准分;
②另两项较好的,酌情加分;
③兼有ABC两项以上情况的,酌情减分。
5、五类卷:(0—l7分)
A文不对题,不知所云;B语病严重,文理不通;C结构混乱,不能完篇。
以9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①凡属ABC三项之一者,评为五类卷,获得基准分;
②其它两项尚好的,酌情加分;
③兼有ABC两项以上情况的,酌情减分。
说明:
1. 漏写题目扣3分。
2. 错别字每3个扣l分。重现不计,扣满3分为止。
3. 字迹工整的加2分,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的扣2分。
4. 凡认为观点有严重错误,或文不对题的答卷。应提请评卷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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