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我省今年高考各批次志愿均安排在6月27日00:00至7月2日18:00之间填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7日00:00至6月28日12:00,填报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公安院校本科定向志愿。
6月29日00:00至7月2日18:00,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专科各批次志愿,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等各批次志愿。
二、录取批次顺序
(一)体育、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⑴第一批本科院校→⑵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⑶第二批本科院校→⑷第三批本科院校→⑸兼报的文、理类本科院校志愿→⑹体育艺术高职(专科)院校→⑺兼报的文、理高职(专科)院校。
(二)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⑴公安院校本科定向→⑵提前批本科院校→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⑷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⑸第一批本科院校→⑹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⑺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⑻第二批本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院校→⑼第二批本科院校→⑽第二批本科民汉双语少数民族预科→⑾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⑿第三批本科院校→⒀第三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⒁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⒂高职(专科)院校→⒃高职(专科)少数民族预科。
(三)中职单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⑴中职单报本科院校→⑵中职单报高职(专科)院校。
三、志愿设置
各科类、各批次志愿设置见附件纸质样表。
四、平行志愿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投档比例可征求招生院校意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文理科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排序规则为: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我省2015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有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其他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专业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文(理)科考生排序方式进行排序。
五、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类院校(专业)。
2.今年,体育类院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填报志愿时,请考生仔细阅读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可在招生院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查询),了解招生院校对身高、视力、文化成绩等的要求。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报考:①省内院校相关同类专业;②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相关同类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艺术类院校(专业)。
(3)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
4.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5. 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认可我省音乐类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按统考成绩(不分小方向)投档;认可我省音乐类统考器乐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按统考器乐成绩(不分器乐小方向)投档;认可我省统考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成绩,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和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按统考小方向成绩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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