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情况是这样的,原先公司制定了工资制度后,又对工资进行了细分,其中有保险的费用(包括公司交纳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也就等于保险的费用全部是从工资中扣除的;另外还划分出一部分作为个人的绩效工资,而且绩效指标还是根据当月的业绩随时变动。
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是不合理的话,应该向当地的哪个部门反映?
绩效不算底薪,不算在五险一金中。
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2%;
工伤保险:单位0.5-2%,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比例都是5-12%,单位缴纳什么比例,个人就缴纳什么比例,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进入个人帐户。
[请问从工资中划分保险和绩效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