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的反省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5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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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HR职业生涯,在劳资关系的处理上一直非常顺利,偶尔小小摩擦也总能轻松化解。但这次的一起劳动仲裁却引发我深刻的反省。具体如下:

起因:张XX在公司市场部门担任客服工作,在2012年的综合考评中,业绩和素质评价均位于公司后20%。部门提出要对其劝退处理,HR开始介入,发现张XX在2011年度的综合考评中,业绩和素质评价均位于公司中间60%,2012年四个季度每个季度的绩效考核结果也都不差。为什么年度考核出现如此偏差?HR深究后发现,张XX的上司刘XX是个好好先生,张XX因工作懒散、屡屡不能达到工作要求,刘XX已长达半年基本把张XX闲在那里了,也就是张XX每天都准时打卡上班却并没有实质性工作,张XX季度考核结果不差是因为每个季度考核是由被考评人张XX自己评价的。今年公司要求各部门瘦身,才让公司的”南郭先生“张XX浮出水面。 在这种情况下,HR通过其上网记录等搜集了一系列违纪证据后,与张XX协商解除。但张XX拒绝协商,要求必须按照2N(10个月)赔偿,公司不同意,从而引发仲裁。

反省:一、用人虽在部门,张XX在公司长达4年多,一直在充当”南郭先生“,而HR却浑然不知。HR该如何参与业务部门用人的监督?

二、像刘XX这样不负责任的主管,因事件引发才发现不胜任。HR该如何对干部进行管理?

三、在张XX处理的过程中,张XX自始至终振振有词,认为自己丝毫没耽误工作,公司却无任何事实证据。不敢让他做事,他不做事,自然没有任何错误。HR该如何对业务部门指导,同时又避免陷入劳动法普法的漩涡?

四、在制度上、流程上如何去规范,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公司赔偿金的支付?

[对劳动仲裁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