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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有个官方部门(非劳动稽查部门)年底来公司进行行业检查,需要公司提供的确聘用了相关人员的证明的原件资料。
现在涉及到的部门来问HR这里提出要拿劳动合同过去准备检查,但是合同是机密级的文件,肯定不能给!
请问:有其他证明材料能提供吗?
(备注:网上的用工登记他们不要,说只要合同类法律文件)
第一次遇到这种鸟屎的事情,无语中。。。。。。。。。。
谁的权利都比HR大,我擦~~~~~
[除劳动合同外还有什么能是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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