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公司自己制定的制度如果和劳动法相违背时?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3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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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年病假不能累积超过12个工作日。超过了的话,要有区以上地方证明方可以按事假请。但按事假请,是全日无薪的。

另外公司有一个OA系统,请假要交病假之外,还要在OA上通过领导的审批。我的假条都交了,领导不给我批,这要怎么算呢

我现在已经怀孕了,手上没什么具体工作做。但有的时候要产检,常要请假。不知道公司日后可不可以用公司的制度要求我离开呢

[请问下公司自己制定的制度如果和劳动法相违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