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在1992年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作出了具体规定。我省在1995年也通过了《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并规定本省境内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公民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般以村为单位确认(包括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户、外出人员等)组织投保。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可以以乡镇或企业为单位确认,组织投保。少数乡镇因经济或地域等原因,也可以先搞乡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原则上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
农村户口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养老保险不是买的,而是在规定的年龄段内,通过办理有关手续,参加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保险费。在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目前开展的养老保险有两种:
一是自1992年即已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是: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至60周岁的农村户籍人员。缴费标准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缴费能力确定。
1、可以趸缴即:一次性缴费几百元至几千元及以上均可。
2、可以逐年缴费即:根据自身实际,每年固定标准连续交费。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周岁。具体领取标准是根据缴费的多少和积累的时间长短确定的。
缴费越多,积累的时间越长,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反之就越少。这项业务,目前由乡镇民政办公室负责。您可以到您户口所在的乡镇民政详细咨询。
二是2007年开展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户籍人员。参保缴费采取的是一次性缴费的办法。
对今年满50周岁参保的人员,一次性缴费720元。到年满6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目前执行的标准是:每人每月40元。这项工作,目前由乡镇民政公室(或劳动保障所或乡镇组织部门)负责。
慧择提示:综上,购买农村户口养老保险需要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缴费标准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交费能力确定,可以趸缴,也可以逐年缴费。缴费越多,积累的时间越长,农村户口养老保险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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