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温补贴标准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3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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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酷暑时节,各地都对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员会有高温补贴,而每个地方的高温补贴标准都不一样,对于辛苦在户外工作的职工们,有权利享受高温补贴标准,那么2016年济南的高温补贴标准,济南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6年济南高温补贴标准

2016年济南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2016年济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研究,适当提高我省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月;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二、企业现执行的防暑降温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改按上述标准执行;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三、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2015年山东高温补贴标准仍然沿用2006年标准,即: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2006年,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对高温补贴标准规定如下:

“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济南非高温作业工作者也有4个月高温津贴 金额相对少一些

济南市气象台发布于7月23日的高温黄色预警还没有解除,预警发布期间,济南最高气温35~36℃,就连最低气温都高达29℃,不仅如此,相对湿度也高达60%~80%,走在街上,我们都是移动的蒸包……

难熬的夏天里,老板能多给发点工资吗?关于高温津贴这个事儿,就算老板不想发,劳动保障部门也不会同意……从7月17日至9月29日,济南市劳动监察支队都要持续检查企业是否发放高温津贴。

记者咨询了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如果你的工作性质不需要顶着烈日忍者高温在户外工作,单位也要发放高温津贴,只不过金额相对少一些。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5号)规定,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以下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要记住:(小)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不过,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这三项规定。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