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HR朋友反映,其所在公司时常发生员工擅自离职,处理这样的事情时,公司往往非常被动,有时员工擅自离职不但导致公司工作安排一时陷入混乱,而且可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那么,我们应当怎么办呢?
首先是预防擅自离职的发生,在这方面,我们可以这样做:
1.让其在入职时应当让他在入职登记表上确认通讯地址,并注明注明通讯地址变动的,员工有义务告知单位,否则后果自负
2.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上规定,员工离职之前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因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应予赔偿并约定赔偿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如果是核心员工,应注意以下10个方面:一是核心员工准入严格化,加强对核心员工准入时背景调查,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员工;二是薪酬制度渐进化,在核心员工薪酬设计上,避免一次到位,要逐渐增加,以此加强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三是福利特殊化,对核心员工的休息休假,住房、子女上学、配偶就业等方面有别于普通员工的特殊待遇;四是工作时间不定时化,便于对核心员工的管理和作用的发挥,避免因加班费等引发争议的发生;五是保密义务化,在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中赋予核心员工的保密义务,使其离职后仍然负有保密的义务;六是雇佣长期化,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期限应当尽量长一些,使企业和员工之间都有一个和谐的长远发展目标;七是义务对等化,避免权利义务不均衡状态的发生;八是合同书面化,把双方之间的任何约定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不仅有利于以后取证,也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九是履约的严肃化、规范化,增强双方的诚信度;
其二、如果发生员工擅自离职的,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按照其通讯地址发通知,通知其上班,否则按照解雇处理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2.如果其还不按照通知的规定来上班,达到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情形,就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雇之;
3.被解雇通知书按照其留下的通讯地址快递过去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避免该员工主张双方劳动关系没有解除。
[如何预防员工擅自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