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深入治理“小金库”问题的紧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整治“庸懒散贪”专项工作,把开展治理“小金库”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彻底地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治理“小金库”工作,将治理“小金库”工作与整治“庸懒散贪”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领会省局、县整治办的相关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局、县整治办的要求上来。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把治理“小金库”工作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为使治理 “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声势,我局对中央、省局、县整治办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宣传。召开单位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小金库”治理的各种文件和政策,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小金库”治理工作,保证了我局“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
三、统筹协调,及时推进
我局在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同时,从各部门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并通报举报电话,以便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小金库”问题。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我局在开展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认真研究和布置。财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对照“现金形态的‘小金库’问题、银行存款形态的‘小金库’问题、有价证券形态的‘小金库’问题、固定资产形态的‘小金库’问题、股权和债权形态的‘小金库’问题”等五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彻底清查、不留死角。通过“自查自纠”,我局没有存在任何形式的“小金库”问题。
五、“自查自纠”的成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全局各部门也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
(二)自我局成立以来,始终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未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以及各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总之,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起到了警示作用。同时,我局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税务机关治理小金库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