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供暖时间表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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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长春供暖时间表及收费标准,以下是大学网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2017年长春供暖时间表及收费标准

长春供暖法定时间为:自10月25日开始

也就是说,如果不出现比较突然强烈的冷空气,2015年长春将于10月25日开始供暖。

长春供暖收费标准

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由29元调整到27元;经营性房屋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由36元调整到34元;其他房屋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3元调整到31元。

2016年长春市供暖时间:从2016年的10月25号开始。

2016年长春供暖费标准:29每平方米。

今年采暖费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化,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即,民用每平方米27元,商用每平方米34元,其他每平方米31元,地下车库为其他类型的一半,即每平方米15.5元。

关于房屋赠送面积的收费:房屋赠送面积不在房屋产权证内的,供热企业按照实际面积收费。双方存在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方申请房屋测绘部门测绘,按测绘面积收费。测绘费由双方各承担50%。

2016年长春市供暖费缴费时间及方法

2016年至2017年采暖期的热费,用户应在10月25日前缴纳,想办理停供业务的用户应在10月15日前到所在区域内的热企分公司办理。

今年,长春市多家热企均有合作银行作为代收费网点。其中,长热集团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吉林银行;亚泰热力和长房供暖为吉林银行;同鑫热力为建设银行和吉林银行;一汽动能为工商银行。

如果您是长热集团的用户,今年还可用微信进行交费。如用户想交20%的基础热费,微信无法实现,必须到供暖公司大厅交费。

供暖还需要居民的配合,各供热公司提醒百姓应该注意的问题:不要随意动暖气片和暖气管道任何地方。如有漏水现象应及时通知物业,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正式供暖之前,用户不可擅自拆卸、更改供热设施,要注意检查自家的供热设施,如有漏水情况要及时报修。

延伸阅读:

1. 房改后多出的面积如何收费?

市民:房改前供热面积是39平方米,房改后变成45平方米,多出的面积是室外楼梯的公摊面积,室外楼梯也没有暖气,应不应收采暖费?

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2013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供热建筑面积存在的争议问题,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从2006-2007年采暖期开始,多退少补。

长春热力集团经营部吴部长介绍,一些房改房屋都是按照使用面积登记的,房改后增加了公摊面积。供热企业按照产权证收费,如果用户面积增加,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用户还要补交以前少交的热费。

2. 房子空置多年现在想住,咋收费?

市民:房子空置多年一直没有人住,今年想搬回来住,但是之前一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供暖收费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费用?

长春热力集团吴经理表示,正常想办理停供的每年10月15日之前要到热企申请停供。这位用户家的情况需要跟热力企业协调。有时用户不主动申请停止供热,供热企业可能会进行正常供热,一些阀门的开启、关闭等事宜没法确定。建议用户到热企查询一下之前几年是否给你家供热。如果这些年给用户家供热了,用户就要补交全额热费,如果没供热补交20%即可。

3. 居民楼改商业门市如何收费?

市民:用户将居民楼一楼改成商业门市,按居民热费收还是商业热费收?如果是按商业热费收,费用是多少?

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经营性房屋收费,费用是建筑面积34元/平方米。

长春热力集团吴经理表示,有些住宅该做门市后安装了门斗,如果门斗与住宅相通,中间没有门,门斗面积也计算在供热面积范围内。如果用户更改了供热管线走向,供热企业工作人员将视情况收取相应费用。

4. 提前交热费是否有优惠?

市民:供暖费用截止日期是多少,提前交是否有优惠?

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停热缴纳基础热费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正常供热交纳全费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优惠政策由各公司自行制定,请咨询所在供热企业。

5. 想继续交20%热费,怎么办理?

市民:去年办理的20%热费手续,今年还想继续交20%热费,还需要到供暖公司重新办理手续吗?

长春热力集团吴经理表示,如果缴费状态不变,不需要变更手续。如果想要缴纳全款,需要拿着相关房产证明到供热企业办理手续。提醒用户,各供热企业的办理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用户办理前还应该先拨打缴费咨询电话咨询。

6. 停热期间是否可申请恢复供热?

市民:今年想交20%热费,担心冬天太冷,如果后期想补交可不可以?

长春热力集团吴经理表示,关于停热期间申请恢复供热的热费核算问题,根据2013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10月15日前已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不用热并已缴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在供热期间又申请恢复供热的,并具备恢复供热条件的,需从恢复供热之日起缴纳恢复供热后的热费(供热期应缴纳热费总额÷167天×恢复供热后天数),已缴纳的20%基本热费按月扣除,其余退还。对已缴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恢复供热时不允许供热企业向其收取开栓费等各种费用。

长春热力集团吴经理表示,经过现场查看,一般可以恢复供热。但由于供暖后一些阀门、管线没有经过压力测试,很容易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因此建议用户及早做出决定,以便维修人员提前检修。

7. 如何补办供热缴费卡?

市民:供热缴费卡丢失了,要如何补办?

长春热力集团吴经理表示,如果用户手中有上一年的供热缴费发票,就可以直接缴费。如果要补办缴费卡,需要携带房产证或者能够证明房子属于自己的有关证件到供热企业办理。但各供热企业的办理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用户办理前还应该先拨打缴费咨询电话咨询。

8. 断管想要恢复怎么办理?

市民:去年交了20%的供暖,供热企业把管道割断了,今年想全额交供暖费。供热企业让用户自己把管道接上,然后拍个照片给供暖公司工作人员,他们看照片后,决定是否打压。这种情况怎么办?

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一年度已办理停热手续并交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本年度恢复供热时,只需要交纳全额热费,不需要交纳其他费用,断管应由供热企业负责恢复。

长春热力集团吴经理提醒用户,如果供暖公司工作人员为了节省时间,让用户自己维修,用户应该提防供暖后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防止造成纠纷。

9. 住宅一半商用一半自住,如何收费?

市民:用户将自己的房屋出租一部分,问是否算商用?

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实际使用用途确定。

长春热力集团吴经理:目前居民把住宅改为门市现象非常普遍,有的居民把一个房间用于开超市、复印社等经营活动,另一个房间留作自己居住,因此造成一房两价的问题。一般供热企业工作人员会实地考察,并且查看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供热企业会酌情对用户自己居住的房间按照居民住宅标准收取,其他房间按照商用供热收取。但各供热企业规定不同,用户办理前还应该先拨打缴费咨询电话咨询。

10. 房屋赠送的面积如何收费?

市民:购买新房,售楼处为促销,赠给我们30多平方米的面积。但是交采暖费时却说我们赠送的面积有40平方米。我让他们给测绘,他们说找第三方,我想问问该怎么做符合规定?

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屋赠送面积不在房屋产权证内的,供热企业按照实际面积收费。双方存在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方申请房屋测绘部门测绘,按测绘面积收费。测绘费由双方各承担50%。

11. 供热公司不给开栓怎么办?

市民:住在国税小区,17日交20%热费时,阳光供热公司说今年不能中途恢复供热。什么原因他们也没说。但是按规定,用户交20%热费后,可以要求再开栓,供热公司如果不给开栓,要向哪里投诉?

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不影响热网供热安全和周边用户供热质量,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恢复供热。供热公司违规行为可向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公布的公开电话投诉。

12. 做完保暖后室温18℃是否合理?

市民:用户家住在长春工业大学家属楼,去年做的保暖层,做保暖之前说是供暖在18℃就可以。今年做完保暖后,要是室内温度仍在18℃,是否合理?

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居民热用户室内主要房间(卧室、起居室)供热温度昼夜平均不得低于18℃。

13. 建住宅没入住,要全额缴费吗?

市民:用户新回迁的房子,还没有入住,但供暖公司要求必须交全额供暖费,咨询是否合理?

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回迁的房屋请参照回迁的相关协议,确定如何交纳采暖期。根据2013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当年新建住宅缴纳热费问题。当年新建住宅,办理入住手续并申请用热的用户自行承担热费。办理入住手续而申请不用热的用户只需缴纳20%的基本热费,其余80%热费由开发商承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用户,由开发商承担全额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