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10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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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4年7月起,广州2014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税线”由此前的15939元上调至17424元,职工每月可缴纳公积金最高额度为11616元,其中最高免税额为4182元(包括个人及单位两部分)。

  由于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是5808元,所以2014年度(即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整为29040元,比此前的26565元上调了2475元。

  免税线也随着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调整而调整,从原来的15939元上调为17424元,上调了1485元。纵观2010年以来每年的基本工资调整数据,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已从2009年的4101元上涨至2013年的5808元,相应地,公积金缴存免税线也从2010年度的12303元上调至2014年度的17424元。

  职工每月最多可缴多少公积金?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2014年度,职工每月最高可缴的公积金额度调整为11616元(5808×5×20%×2)(包括个人缴纳及单位缴纳两部分),但并非全部免税,只有其中的4182元(5808×3×12%×2)免税(包括个人及单位缴纳两部分)。

  以职工个人缴纳公积金数为例,只要同时满足“比例少于12%”、“收入少于17424元”两个条件,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最高免税额度为2091元。但是,如果“基数”或“比例”任一超标,超出部分仍需缴个税,两者均超标就更加如此。

  此外,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称,如果职工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今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今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有的高收入者愿意多交公积金,这样可以少交点个税。但是按照规定,缴存基数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都要缴交个税。也就是说,缴存基数超过2013年广州市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即超过17424元部分要缴交个税。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目前月均工资标准,只要达到两个条件,即:工资额度低于15939元,且单方缴存公积金比例低于12%。据此计算,如果加上单位和个人双方缴存数,市民缴存公积金最高免税额度可达4182元,比之前执行的高出357元。

  总结

  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9040元

  广州2014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税线:17424元

  职工每月可缴纳公积金最高额度:11616元(5808×5×20%×2)(包括个人缴纳及单位缴纳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