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

时间:2024-11-01 08:59:00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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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

  下面为大家带来的是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欢迎参考。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

  【企业篇】

  一、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

  (一)申报对象: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申报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申报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三是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补贴标准:

  1、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2、符合条件的企业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且仅限当年申请。

  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

  当年新吸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

  (2)补贴标准:

  ①企业社保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月按补贴对象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大病补充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②企业岗位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各类用人单位,按其与补贴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补贴期限:

  除对首次申报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可延续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小微企业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市域内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型企业。

  (2)补贴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100%。

  (3)补贴期限:一年。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补贴

  (一)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类除外);

  2、每年能提供10个以上、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见习期满后留用比例不低于20%;

  3、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具有就业见习指导师资力量,制定可行的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有规范的就业见习场所和设施;

  5、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见习补贴。

  就业专项资金支付的标准是:见习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属于第二产业的按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见习基地属于其它产业的按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贴。

  【个人篇】

  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相关政策

  (一)领取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2016年度为每月1050元;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016年度标准为每月364.04元。

  二、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1、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2014年1月1日后,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可按规定申请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3、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4、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补贴标准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3.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在16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内,具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本市户籍的:

  1、 登记失业人员;

  2、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3、 在蓉普通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

  4、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的:

  1、在蓉普通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含藏区“9+3”毕业生);

  2、 享受本市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3、 参加本市用人单位或企业岗前培训的劳动者。

  (二)补贴方式

  1、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在蓉普通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自主择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补贴方式实行直补个人。

  2、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由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补贴培训,补贴方式实行直补机构。

  3、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补贴方式实行直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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