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社局就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做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在原有的基础上调了市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标准。
武汉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1088.39元
按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只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根据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调整。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3年为4478.8元)的50%、60% 、80% 、100%、200%、300%等,缴费比例为20%。调整后的个人月缴费额分别为,447.88元、537.46元、716.60元、895.76元、1791.52元、2687.28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去年全市社平工资即3860.9元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金额为238.65元/月(含大额医疗保险费7元)。
根据上年度全市岗平工资,在职职工参保的缴费基数也随之变化(缴费比率不变)。调整后,在职职工五险社保最低缴费金额为1088.39元,比上年度的850.84元上调了237.55元。
武汉居民医保享受的待遇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从2008年的30%提高到50%,年度门诊报销额从30元提高到4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最初的3万元提高到43万元(包括居民大病保险30万元);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平均报销比例从最初的40%提高到70%;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病种从3种增加到2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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