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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期间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2)
1.各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将评选范围、条件及有关文件向教职工广泛宣传,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2.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推荐对象重点向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3.各校要广泛宣传,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审,对确定推荐对象的上报材料要指定专人逐一审核,认真把关,保证质量,做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推荐,师德不过硬的不推荐(对从事有偿家教、参与赌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非正常途径表达诉求等违反师德十条戒律的行为一票否决),在上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不推荐。
4.保证学校评选推荐工作透明度。学校的评选、推荐和上报工作各环节都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上报材料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上报人选时,应说明公示及群众反映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如认为不影响评选的,应附调查核实材料。
5.市优秀教育园丁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经县教育局研究后将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批。校长根据申报情况,由教育局统一研究后确定。审批中如发现上报材料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将立即取消评选表彰资格,且学校的上报名额不予递补,并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评选推荐和评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于7月10日前完成学校的评选推荐工作,并将各类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含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相关科室。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1.市、县、局“优秀教育园丁”相关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303室,同时还须报送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市表彰材料要求一式2份,县表彰材料要求一式1份。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考核评选,确定各类人选后上报。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申报表正反面打印),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联系人:张宝;联系电话:87800731;电子信箱:dhjyjrsk @126.com 。
2.“优秀班主任”相关材料报基教科(分报中教、小教、幼教)。班级数在50个以内的,报“优秀班主任” 1人;班级数在50个以上且上年度目标考核一等奖的可增报1人。联系电话:87800786、87800785、87800782。
3.各校校长单独申报,不占用学校名额,由教育局统筹后确定。
4.局机关申报人员将根据述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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