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承认本会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个人会员资格:
⑴、对金融事业有兴趣并愿意参加相关活动的大学生;
⑵、长期从事金融业务工作,有一定的理论造诣,实际经验丰富,成绩突出的金融业务骨干;
⑶、金融相关专业的学生;
⑷、愿意为学会发展贡献个人能力的在校大学生。
2、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按照下列程序申请个人会员资格:
在校大学生可向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缴交会费,由本会策划组批准,办理入会手续,即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并颁发会员证;
㈡ 个人会员的权利
1、 根据个人的专长,有权申请参加本会组织的专题研究、调查,以及各种学术活动;
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 有权优先获得本会编印的书刊和资料;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㈢ 个人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学术活动,努力完成学会委托的任务;
4、向本会理事会秘书处报送研究成果;
5、按时缴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不按期交纳会费或不履行会员权利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 选举或罢免理事;
3、 推举对本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会员担任本会理事;
4、 聘请知名学者、专家为本会顾问;
5、 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发展方向;
6、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