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小金从哈工大毕业后,与武汉某电气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签约期限至2007年7月21日止。公司认为,公司对技术的要求具有连续性,如果员工中途跳槽,公司损失会很大。这样,公司在合同中提出:如电气公司无违法行为,员工提出辞职,每差一年要付一万元违约金。经再三考虑,小金签了合同。
次日,公司将小金的档案及户口转入,以对员工负责为由,收走了小金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2002年4月,小金以考研深造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即书面通知小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小金未予理睬,离开公司。今年6月30日,小金在南京找到工作后,想将档案等转过去遭拒。7月13日,小金向江岸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公司留置毕业证及学位证违反法律规定。判令公司将证件退还小金,并协助小金办理档案移交及户口异动手续。
公司称,小金到公司处理违约责任问题后,公司自会归还证件。小金赢了官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公司赢了违约金的官司,法院能不能给强制执行回来?大学生的诚信靠什么保证?
律师点评:(武汉为民法律事务所陈凯)在我国当前的诚信环境下,应届大学生没有任何财产,强制执行确实是一纸空文。公司都知道扣证件违法,但也确实无奈,因为大学生违约成本低,无法约束。他建议说,在我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条件下,公司告赢学生后,可以申请债权凭证,等该学生有工资收入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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