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9 我要投稿
【meiwen.anslib.com - 学人智库】

  2014c1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怎么样的呢?大家敬请通过中国人才网小编如下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信息进行了解: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更多相关内容阅读推荐:

A或B照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2014版) 驾驶证年审最新规定 2014驾驶证扣分新规定(全文) 驾驶证新规定 车辆年审新规定 驾驶证年审新规定解读 b2驾驶证年审时间新规定 2013年驾驶证A照或者B照年审新规定 2014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完整版)

http://meiwen.ansli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