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单位: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纳雍县白水河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受 雇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保证工程的安全,防灾、被盗等事件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雇用乙方为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工程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 值班工程项目为纳雍县白水河公园 景观坝工程。
二、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值班工资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三、 甲方给乙方本性一定的工作和值班工棚及床位,生活用品由乙方自带。
四、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正常照明和及巡视照明设备。
五、 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天18:00至第二天8:00。
六、 乙方在当值期间如工程内发生盗窃案,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 乙方在当值期间如工程发生水灾事故、安全事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配合报相关部门。
八、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严格发行职责,不得私自离岗。
九、 乙方值班期间不得在工程范围内组织、参与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扰乱工程秩序。
十、 雇佣期间乙方的生活、医疗费用自理,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十分注意安全,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十一、 雇佣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聘用期满视工作情况可以续聘。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