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盐务局盐政工作总结通用范例(2)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8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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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拳出击,连破大案要案

  一是拉网排查,判获兴化车路河系列案。在访万家活动中盐政人员发现卤汀河沿、车路河沿岸居民有食用散盐现象,从2014年10月至今年4月,兴化市盐务局联合兴化市公安局水警大队、海事局先后三次对卤汀河沿线、车路河沿线,车路河砂石大卖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2辆,执法人员60人次,海事执法艇4艘次,检查安徽、淮安、徐州等地的拖对运煤船、砂石船等100余艘,查获8只船携带大包装散盐3.8吨,关联案件11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刑拘3人。二是精心谋划,端掉北京特大假盐案。自2014年7月22日,我局盐政人员在市场上查处了一起由长途客车夹带标识“北京中盐加碘精制盐”字样的假盐案,从案情分析预感案情的严重性,泰州市局高度重视此案,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初步判断这是一起高仿版假盐案件,经多次协调,2014年11月13日,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该案立案侦查。12月5日,适逢公安部治安总局许成磊处长和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局张波副局长到泰州调研,市公安局就此案件进行了专题汇报,许成磊处长当即指示要求泰州市公安、盐务局尽快将该案上报省厅、省局,省厅上报公安部,公安部安排北京公安局协调,明确此案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在省局关心支持下,我局和泰州市公安局精心谋划此案侦判工作,从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2月1日、11月24日,盐务局和公安局先后35人次,累计47天赴北京跟踪调查,4月30日泰州市公安局召开“11.13”案件收网动员大会,4月31日泰州市公安局、盐务局共出动人员67人,9台小车、1台大巴赴北京实施收网行动,公安部许成磊处长坐阵指挥,北京市公安局出动警力20余人协助,5月2日上午7时,5个抓捕小组同时行动,对案件嫌疑人的5个点进行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刑拘10人、取保1人,与此同时泰州市公安、盐政70余人,对靖江、兴化、姜堰、泰州市区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同步抓捕,抓捕犯罪嫌疑人11人,刑拘11人,至此该案初战告捷。

  四、存在的问题:

  1、盐业违法信息的举报网络不够完善,在执法实践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在查处市(区 )边界私盐串销案件方面没有更好有效的手段,有待进一步探讨。

  3、沿河工作监管难、调查取证难。

  4、盐政的监管还存在盲点,对工业用盐的监管缺乏有效措施。

  5、盐政与营销工作的配合还不够紧密,协调作战意识不强。

  6、盐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全面分析市场现状,找出盐业市场薄弱环节,创造性地展开更具灵活性、更富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提高盐政队伍的执行力。重点抓好小工业盐市场的监管,预期签订好食盐安全承诺书。城区、姜堰、兴化市局要继续对沿运盐河航道周边地区的整治,斩断私盐源头;泰兴市局在抓好日常市场监管的同时,要重点开展行业用盐、小额工业用盐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行业用盐、小额工业盐不流入食盐市场;靖江市局要针对饮食服务高峰期的饮食服务行业的特点,加大对宾馆、饭店、饮食摊点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长江沿线船舶生产区域食盐市场的监管,防止外市(区)食盐的入侵。

  2、认真组织实施好北京假盐案后续侦破工作。各市(区)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着重抓好全市的餐饮行业、食品加工行业,小工业盐用户的监管。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扼制各类串销盐的入侵,严厉打击各类盐业违法犯罪活动。

  3、持续有效的开展“访万家”活动。做到有记录、有台帐、有组织、有重点。彻底摸清各区域的食盐市场情况,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4、加强法律、法规和碘盐知识宣传,充分利用“12.4”宣传平台开展广播、电视、宣传画、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碘盐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5、继续开展盐政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试,加大素知和技能的提高。对盐政执法人员三次考试不合格者,调离盐政工作岗位。

  6、健全举报网络、加强体系化建设。要培养和挖潜举报人员,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要给予奖励。

  7、按照省局盐政绩效考核的要求,逐月分解盐政通讯报道投稿数量,同时狠抓稿件质量,确保全年投稿60篇,用稿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