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要靠市场手段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8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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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笔者认为,《意见》的出台及所采取的措施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从经济方面上看,这有助于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劳动力是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投入要素,但是户籍制度通过各种渠道限制农村居民进入非农部门,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有效配置在高效率的非农部门,而本次户籍制度的改革能够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增长水平。

  从社会方面来看,《意见》也有积极和深远的影响。户籍制度广受批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为制造并加大了城乡之间的不公平,农村居民在城镇受到了明显的工资和就业歧视,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水平也相差甚远。因此,本次户籍制度有利于革除上述弊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发展。

  但是对于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笔者认为依然还有很多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的地方。第一,是用行政手段还是市场手段来调节城市化。《意见》要求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但是对于大城市的落户则标准要高得多。这种是希望人口在农村、乡镇、城市之间逐步实现“梯度转移”,而不是集中涌向大城市。而事实上,中小城镇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的能力远低于大中城市尤其是东部沿海城市。如何让城市居民在不同城市之间合理流动以控制城市规模?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设计的。笔者认为应该让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

  第二,户籍制度的改革要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改革户籍制度是希望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并因此能带动土地的正常流动,以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社会公平。《意见》明确指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虽然说本次户籍制度改革非常注意到保护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重要权益,但是如果大量农村转移人口既在城市获得相应的公共资源,同时还在农村占有大量的重要资源,则会产生新的不平等,也必然有损于资源的配置效率。而这一矛盾,也应该更多通过市场化方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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