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审计局遵照旗纪委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我局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制度。对《乌审旗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健全并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作用,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二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股室干部调整工作中,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局全体干部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是在业务方面明确审计流程图。审计组在审前调查阶段,结合自查报告重点对自查的问题进行复查;明确工作责任,审计组长为工作责任人。
四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科学制定预算,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加强固定资产和物资设备管理,建立健全机关内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责任到人;对资产的购置、登记、调拨、更新、报废程序,定期开展资产清查,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有效;研究探索审计成本管理,逐步建立审计成本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