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动态管理原则。人才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人才可变的素质与能力,要根据不断变化的环境及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始终保持人才与岗位相匹配。改制后银行要重点实行内部竞职流动,即定期公布职位空缺及其职位资格,让银行内部适合条件的员工通过竞争性考试考核任职。同时要保留一定比例的职位空缺,以吸引外部的优秀人才加入本行。但是,动态管理并非时时刻刻都在变动,而要保留住银行的业务骨干,使之相对稳定。对核心员工来说,要有稳定增长的收入,稳定的工作环境,施展才华的空间和成功的机会。澳门国际银行的动态管理值得学习,该银行一直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并将其作为“保持人才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澳门国际银行每年都要根据国际金融形势的变化,对其内部员工进行合理的调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其在岗位上做出自己的最大贡献,从而实现人尽其才。同时,面向国内外以高薪诚聘优秀的金融专业人才、管理人才。
(五)权限制衡原则。权限制衡即银行的各级各部门的员工都一律按照规定实行管理、操作、检查、监督,各司其职,不得擅离职守和随意超越职权范围开展业务,进行交易活动,要恪尽本职。由于银行的核心员工(往往掌握银行核心业务、拥有专门技术、控制关键资源)对于银行的发展会产生重要影响,这一原则在对核心员工的任用方面显得尤为重要,尤其要分离管理和操作两种职能,强化对核心员工的监督,完善早期风险警报系统。缺乏有效的权限制衡体系,其代价对于一家商业银行来说是巨大的。英国巴林银行于1995年2月26日破产倒闭,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用人和管人的失误。主要表现是赋予一个28岁的交易员——尼克利森过大的权利,特别是在新加坡集操作权、审计权、监督权于一身,既负责前台交易和填单,又负责后台的交割和审核,全面负责新加坡分行的期权、期货交易的重任,手上掌握的资金足以在金融市场上呼风唤雨,而对其又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犯了银行大忌,导致了严重后果。
(六)主观风险原则。在改制后的银行中,一个很重要的核心员工群体是高级经理班子,这里面包括客户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分支行行长。他们在银行中既要担负一定的工作责任,又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经理们除了会经营以外,还要有风险意识,要让他们认识到“动态变动求生存、求发展”的道理。他们只有抓住市场机会,善于营销,才能安全,否则,则会发生“树梢效应”:树梢即市场,随风飘动,高级管理人员是站在树梢上的,没有市场则会从树梢上落下来。提高风险意识,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求银行主管必须十分熟悉金融法规制度和业内的业务政策。二是要任用诚实正直、精明能干的金融人才,完善有激励效果的薪金津贴制度。三是银行主管应参与责任保险,使其在因大意、失误、错误或不能履行法律上、职务上的责任而造成损失时,能够参加一定的补偿。一般情况下,主管的责任保险补偿金经法律和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列为银行的正常开支,高级经理还要以一定比例的个人财产做抵押。
(七)业绩考核晋升原则。银行的员工都必须在严格、科学的业绩考核的基础上,给予晋职、晋级、晋薪。银行要根据自身情况指定有特色的业绩考核方法,比如建立全方位的绩效考评制度,客观公正的考评核心员工。通过构建高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对银行核心员工的功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可以更好地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约束和激励其明确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使核心员工自身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实现银行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