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2014年全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即我省2014年度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969元,比2013年增长2562元。
省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要根据工资而定。目前,我省工资基数有上限和下限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作为该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
也就是说,2014年全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969元,月平均工资为4080.8元。那么,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的基数就以4080.8元为准,最低不能低于它的60%,即2448元;最高不能高于它的300%,即12242元。
个人名义参保人员缴纳的比例为基数的20%。按照规定,自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人个人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山西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4080.8元、2448元和1632元。因此,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有三种选择:4080.8×20%=816元、2448×20%=489.6元和1632×20%=326.4元。根据这三个档次,全年分别缴纳9792元、5875元、3916.8元。
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2014年度,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年记账利率确定为2.97%(月记账利率为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