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日的体会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7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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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日的体会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我们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牵头领导下,上街做了宣传。市人大、市政法委以及我单位领导对宣传工作也进行了视察。

清晨,寒气逼人,但各部门冒着严寒,依然走上街头。民众聚集最多的摊点是法院系统、社保系统、民政系统、卫生系统 。由此看来,民众最关心的是法律维权和民生问题。

我负责的摊点主要宣传财政民生政策,有前来咨询的群众反映社区乱收费的问题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我都对他们做了耐心的解说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建议他们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解决。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有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法制宣传教育也存在诸多弊端:一是有些部门以借口本职工作忙,不予配合、不去参加;二是法制宣传教育流于走形式、走过场,应付上级布置任务,能真正解决群众问题的相关人员大多都没有在现场,现场宣传的工作人员往往解决不了群众提出的问题;三是相当部分群众索要宣传资料,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收破烂”,满足物欲。个别群众还振振有词地说:“没有了,去问你的上级要啊。”呜呼,可悲!

由此我想到: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前提必须是解决人民群众日益需要的物质需求,改善民生坏境,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是长远大计。古人云:“仓廪实,知礼节”,就是这道理。

今天上街宣传,我由于感冒未好,加之天冷,反倒加重了。但在实际工作中能得到一点体会,也算不虚此行。

法制宣传日的体会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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