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年限备 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余额调节表15年
二、会计帐簿类
3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日记帐
4明细帐25年
5总帐15年包括日记总帐
6辅助帐簿15年
7固定资产卡片1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三、会计报表类5年
8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方字分析
9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包括方字分析
10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包括方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
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