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车新政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7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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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息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专车新政”)发布时间最快5月初,最迟5月底。

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因为争议太大,目前“专车新政”的推出暂无具体时间表,之前“新政”中诸如车辆性质变更及八年报废等核心内容仍在商讨阶段。

此前有消息显示,交通部在征集公众对专车管理的意见后,对原先的《暂行办法》已作出一些修改,其中,有一种修改思路,是删去了原本《征求意见稿》中从业者举办促销、奖励活动须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的规定。

在平台资质方面,“专车新政”放宽了一些要求,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平台在各个省都要备案,但正式文件只要求网约车平台在一个省备案即可,其他省不用再申请。对于各大专车平台而言,这一规定将大大简化备案流程、加快备案速度。

此外,还可能将专车车辆的性质,由登记为“出租客运”改为要求其登记为“预约出租车”,另外开创一种车辆性质。这意味着新的规定将试图赋予这个新生行业合法性,而不是“令该行业被扼杀”。

令人意识到专车政策出现松动的消息还包括2016年3月,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两会期间表示,“对待新生事物,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良好体验,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可以按照目前起草的办法,通过一定程序转化为合规营运车辆。” 不过,按照知情人士的说法,专车“新政”极有可能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届时专车业务车辆将被要求取得营运许可证,网约车市场中的B2C模式或将受到严重影响。

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发言人,今年两会期间,杨传堂还表示,将选取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试点,创新对互联网平台新兴服务业态监管的模式和技术手段。

2015年10月,交通部10月10日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更将创新模式与传统行业的博弈推上了高潮。

与此同时,互联网专车正显现出持久的需求和发展能力。不可否认,“专车”服务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

对此,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曾表示:“它(网络约租车)作为一个关系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重要服务性行业,我们制定必要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也是必须的。”但他又说:“至于管理的具体尺度,我认为需要充分广泛地听取社会意见,也需要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

事实上,有关部门一直持续关注“专车”服务,其根本原则是鼓励并规范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服务模式的创新的同时,杜绝侵害乘客利益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据相关执法部门透露,今年1-3月总共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车1781辆,较去年有所增加。新华社报道也指出,截止2015年8月1日,北京相关交通执法部门查处的来自专车平台的非法运营车辆超200余辆。如何让“专车”遵循运输市场规则,承担应尽责任,而不是“因为洗澡水脏了就倒掉孩子”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重要命题。

而在此之前,在专车新政问题上地方试点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广州市此前制定的的出租车行业改革和网约车规范管理政策文件初稿就认为,专车不会消失,但要与出租车错位竞争,今后在广州从事“专车”的平台、车辆、司机,都要有证。

2015年7月,上海交委也就曾讨论专车管理方案,上海市交管局倾向认可“四方协议”模式:即允许由租赁公司旗下车辆运营的专车,在补齐保险、驾驶员培训及验证营运平台资质后,加以合法化。三个月后的10月8日,滴滴成为首个在上海拿到平台试行许可牌照的运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