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温补贴标准文件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7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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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用人单位7月-9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150元,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

根据《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在7、8、9三个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今年湖南省的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据介绍,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发放津贴: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不能算津贴

针对一些公司会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该负责人还特意解释,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特别提醒:工作中暑须到医院诊断后才能算工伤

夏季高温天气,容易中暑。那么,高温作业者在上班时中暑,算不算工伤?

长沙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的负责人透露,根据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高温下工作中暑应算工伤。不过,该负责人提醒,出现中暑后,应及时上医院诊断,凭医院诊断书,才好进行后续的维权事宜。

根据《条例》规定: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发生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垫付,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享受工伤待遇。

若中暑职工所属企业未买工伤保险的,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治疗费等由企业来买单。企业拒不支付的,职工可拨打电话“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湖南省的高温补贴只发放3个月,即每年的7、8、9月,每人每天的标准是6.9元。同时也规定了,不能以发放物品的方式替代高位补贴费。如果因高温工作中暑的话,需要医院诊断后才能认定为工伤。更多高温补贴方面的知识,欢迎你到大学网站咨询了解。

扩展阅读

根据2012年四部委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获悉,在明确发放时间的22个省份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为4月至10月,有7个月。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其中,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多为北方地区,达到11个省份。如北京每年发放的时间是6、7、8月,这3个月也正是北京比较热的时期。

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时长为4-10月,达到7个月时间,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时长为5-10月,为6个月;发放时长最少为3个月,有四个省份。

另外,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 、室内不能降低至33 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

2016年高温补贴标准 2016年高温补贴什么时候发

山东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高温补贴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高温补贴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庆

重庆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