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新规定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7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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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寻乌分局路政人员深入厂矿、企业和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源头治超的社会舆论氛围,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于 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做好充分准备。

治超《新规定》已于2016年8月18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后,该局从本月初,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治超《新规定》的宣传力度。把《非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政策解疑》、《致广大货运业主和司机朋友们的一封信》、《超限车辆认定标准》等作为此次宣传的主要内容,向过往车辆的驾驶员讲解有关超限超载的知识,让企业、工厂和运输业户熟知源头治超的政策和要求,从而自觉规范装载和运输行为。在重点路段、物流集散场地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栏、利用TCL滚动播放治超宣传标语,使治超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2016年治超新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自9月21日起,将实行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为更好地保障法规执行,有效治理超限运输,结合新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9月19日上午,朔城交警大队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各路勤中队民警及协管员对新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

学习现场

认真做笔记

新规定旨在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大件运输许可流程,提高许可效率。新规定还根据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予以不同形式和程度的处罚,着重从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规范管理、以人为本等方面,对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进行系统规定,提供多种便民服务措施。

本次学习,通过逐条宣读及集体讨论的方式,重点解读了新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要求每位民警及协管员必须认真研读新规定,切实掌握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确保能在今后的治超工作实践中熟练运用法条,规范管理、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