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7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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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6企业新增退休养老金上调 广州养老金倒挂原因: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又增加了!养老待遇年年变好当然是好事,但由于增加幅度高于自然增长幅度,也造成了部分晚退休人员的待遇比早退休的还低。

昨天,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两份通知,拟解决广州市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倒挂的问题。两份通知将惠及广州市三年新增退休人员18.06万人,广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8.63亿元进行支付。此次养老金调整将于本月27日发放到位。

【调整原因】

养老金倒挂

部分晚退休人员待遇偏低

据介绍,从2006年起,国家和省连续多年大幅度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使得每年的养老金年度调整幅度都高于养老金计发自然增长的幅度,造成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早退休,待遇相对偏高;晚退休,待遇相对偏低”的现象,形成了养老金的倒挂问题。

经分析测算,倒挂情况各不相同。一般来说,缴费年限比较短(25年以下)的群体,倒挂情况明显;缴费年限比较长(35年及以上)的群体,倒挂情况则不明显,个别人甚至不存在倒挂现象。此外,由于退休时间点和退休时年龄不同,个体之间的倒挂情况也各不相同。

从2009年到2014年,广州市陆续出台文件基本解决了2006年至2013年6月间增加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倒挂问题。为使相同缴费年限、相同缴费水平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一致,昨天,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两份通知文件,拟解决了广州市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倒挂问题。

【调整对象】

三年内企业新退休人员

总数约为18.06万人

广州市人社局介绍,这次解决问题面对的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新申领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第二类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新申领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分成两类的主要原因是,第一类人群,此前已对该部分退休人员加发了待遇(535元/月,市8号文待遇),已初步解决了其养老金倒挂问题,此次要进行政策衔接,将加发金额与原待遇(535元/月)进行对比,其中此次加发金额高的,高出部分予以补发;此次计算低于535元的,则高出部分转化为地方保留津贴予以固化,维持其原来的待遇标准。而第二类人群,在退休时未再加发待遇(535元/月),但其仍存在养老金倒挂问题,因此第二类人群将采取直接加发待遇的方式解决问题。

【调整方法】

养老金一次性补发

有人待遇提高有人不变

本次调整待遇采用定额乘系数的方法。其中系数根据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及申领养老金时间确定,三个社保年度的系数也不同,要对照相应表格查询。

调整后,加发金额从企业退休人员首次领取养老金之月起发放,并一次性补发到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据悉,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含补发额)将在本月27日发放至退休人员的存折上。

广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至少增加188元/月

广州全市88万企业退休人员翘首盼望已久的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炉了。记者昨日从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在定额发放35元之后,广州退休工人还可获得4 .8%的定比加发部分。“目前广州市退休工人平均养老金水平为3200元,在此轮调整后,将达到3388元的较高水平”,相关养老保险专家表示。

根据广东省的统一方案,今年的退休工人养老金普调将从1月1日开始计算加发,并在本月发放到位。

据悉,今年广东调整基本养老金有两个特点,这是近年来首次降低调整比例,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

其中,对于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以2014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在核定首次领取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之月发放。以2015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不执行这次调整。调整比例按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确定。

算一算

先普调35元

再看缴费年限

根据全省统一方案,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将采取定额+定比调整的模式完成。

首先是定额加发。但凡在2016年1月1日之前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到此轮养老金普调带来的红利。也就是不论其去年核定的养老金待遇是多少,此次调整后首先加35元/每月。此后,进入到加发定比部分的阶段。去年核定的退休金待遇 4.8%,就是这部分的加发待遇。2015年广州市88万退休职工的人均退休待遇为3200元每月。在经历了此轮调整后,人均待遇将达到3388元,人均每月至少增加188元。

举例:一名退休工人2015年核定的退休待遇是3300元,调整后,定额+定比部分的养老金调整额度分别为35+3300 4.8%=193.4元。

高龄、缴费年限长

待遇有额外增加

除上述调整方案外,2016年广东省养老保险调整方案还对超过7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和参加养老保险时间长的退休人员进行了较大比例的倾斜。

调整方案明确,对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加发1元。

年龄超过75岁的退休长者,还可以享受每月100元、一年1200元的一次性待遇提升。对今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此外,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举例:假设退休职工60岁退休后的缴费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达到40年,调整后的退休待遇还可额外再加40-15=25元。假设其2015年的核定退休待遇是3300元,在定额+定比调整加发了188元后,还可以额外地获得25元每月的加发,调整后加发部分将达到188+25=213元。

如果超过75岁的高龄退休长者,调整之后,再额外增加100元/月,1200元/年,这部分加发金额一次性发放。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今年的调整计划对于高龄长者的加发额度可达到3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