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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涉税信息采集,严格评估程序,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增强评估实效,使我局纳税评估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XX年度,我局共对四个行业187户纳税人进行了评估,正常结论169户,差异纠正性结论18户,共评估出税款581484元。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菏地税发[20XX]29号转发省局印发《省纳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在20XX年年初,连续下发了《定陶县地税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定陶县地税局关于开展好20XX年度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一是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保持机构不变,人员相对稳定,落实征管责任制的前提下,组建片区管理模式下的纳税评估组织体系,即:以分局为评估机构,赋予片管员纳税评估的职责,评估业务在税源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前提下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县局负责本单位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结论审核、案件移交、资料保管等综合性管理工作。二是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调整纳税评估工作责任人,对各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明确,加强工作考核。按照我局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纳税评估工作已列入我局征管日常考核工作项目中,从而奠定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三是加大纳税评估培训工作,本年度县局组织了三次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使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涉税信息的采集,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纳税评估需要借助一定的经济指标来进行科学地测算评估,因此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根据纳税评估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广泛采集信息的情况,我们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片管员的作用。将辖区内纳税人按照地域或税源大小分配给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税收流失。通过纳税评估,使原有的税务登记、等级认定等信息能够适时更新,得到充分利用。同时,我们在立足现有纳税企业申报资料的基础,通过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等渠道,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变化情况,进一步拓宽资料的占有领域,对企业实行全方位的监控。我们还进一步加强同工商、金融、计划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变化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按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实施纳税评估。我们根据纳税评估操作流程,确定评估对象,按照所搜集的评估对象有关资料,运用预先设定的条件和参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对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数据指标进行测算和对比分析,查找存在的疑点、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就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邀请评估对象进行纳税约谈、询问核实,并就评估分析和纳税约谈过程中确认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最后纳税评估机构将已终结评估的资料分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从而使纳税评估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四、积极开展日常评估、专项评估等各项纳税评估工作。一是搞好日常评估试点工作。日常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一种重要评估方式,是日常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我县在直属分局、城关分局和部分农村分局对日常纳税评估正在进行试点工作。这些分局都设立了纳税评估岗,指定专人按照简易程序,对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欠缴税款的真实性,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专项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主要方式,为了确保专项评估的扎实推进,我们在法规征管科设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办公室,选调业务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强的同志,专职或兼职纳税评估工作;并根据纳税评估的工作特点,划分了评估对象选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评定处理和评估复核等职责,建立起职责明晰、衔接紧密、监督制约的纳税评估工作运行机制。
五、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讲求实效。在实施纳税评估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其他几项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一是与“抓大控中定小”相结合,促进协调发展。在纳税评估过程中,我们推广了“重点税源逐户评估,一般税源按行业评估、零散税源按区域评估”的评估模式,不仅仅把纳税评估看作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评定处理的一项管理活动,更作为落实省局确定的“抓大控中定小”征管思路,切实提高税源监控水平的一项具体措施来抓,丰富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内涵,提高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工作水平。二是与社会综合治税相结合,延伸综合治税功能。我们在评估分析时,充分利用部门提供的综合治税信息,既解决了纳税评估的信息来源,提高了纳税评估的准确性,又提高了部门信息的综合利用水平,延伸了综合治税功能。三是与发票改革相结合,丰富发票改革内涵。我们在对建筑、餐饮等行业的纳税人进行评估分析时,充分借助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及发票金额开具情况,提高了评估分析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准确性。四是与所得税汇缴相结合,解决汇缴难点问题。企业所得税汇缴检查发现疑点的,转入纳税评估程序,实施约谈核实,邀请纳税人就疑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纳税人说明情况,主动补缴税款的,不予处罚;对疑点不能排除的,转入税务稽查程序。评估程序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汇缴重点检查中出现的“定案难、处罚难、入库难”的问题。五是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提高评定准确性。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的日常申报的准确性及时评定。
六、充分应用《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系统》。我们在4月18日和19日,对全县纳税评估人员进行了软件操作培训,借助纳税评估软件系统,各分局通过纳税评估管理系统共提报了49条计划,本年度评估归档完毕的有48条,通过软件评估117户纳税人,评估税款285957元。通过软件评估有效解决了人工评估由于信息数据量大,处理不便、运算繁琐以及人员素质造成的纳税评估效率底,效果难以保证两大要害问题。
地税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20XX年定陶县地税局按照省局“依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评估要求,结合“信息化建设应用年”的相关要求,统一和规范了纳税评估工作程序、工作环节、职责分工和管理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20XX年12月28号,我局共通过“纳税评估信息系统”评估企业×××户,其中正常性结论××户,差异纠正性结论××户,辅导企业自查补报税款×××万元。回顾全年纳税评估工作,我局纳税评估工作“领导重视、岗位固定、程序规范、突出重点、效果明显”。
为了全面提升我县的纳税评估工作水平,强化税源监控能力,进一步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县局于二月份下发了《定地税【20XX】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纳税评估的领导、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及纳税评估成果的反映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四月下旬,县局利用两天时间,对全县纳税评估岗位人员进行了“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系统”软件培训,各基层单位提高了对纳税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组织领导加强了评估考核,确保了我县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20XX年,我局共通过“山东地税纳税评估信息管理系统”评估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各类企业×××户,评估税款×××万元。
在纳税评估工作中,我局注重日常评估,对纳税人日常申报信息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后提交“纳税评估系统”,经分析审核后约谈核实、进行评定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强化了纳税人申报质量。
在纳税评估过程中,我局采取了“重点税源逐户评估,一般税源按行业评估、零散税源按区域评估”的评估模式,不仅仅把纳税评估看作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评定处理的一项管理活动,更作为落实省局确定的“抓大控中定小”征管思路,切实提高税源监控水平的一项具体措施来抓,丰富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内涵,提高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工作水平。
我局将纳税评估工作与所得税汇缴相结合,解决汇缴难点问题。企业所得税汇缴检查发现疑点的,转入纳税评估程序,实施约谈核实,邀请纳税人就疑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纳税人说明情况,主动补缴税款的,不予处罚;对疑点不能排除的,转入税务稽查程序。评估程序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汇缴重点检查中出现的“定案难、处罚难、入库难”的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我局20XX年评估税种主要是以企业所得税和地方税种为主,对象主要是工业企业和服务型企业,通过纳税评估软件中费用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与主营收入同比增长系数指标发现异常,确定评估对象,评估中,评估人员根据行业特点,通过纵横比对,挖掘出企业多列费用的事实,约谈前准备充分,约谈中技巧运用适当,较好地体现了纳税评估服务功能。
我局20XX年加强了纳税评估复核,提升了评估质量,按照《定陶县地税据纳税评估复核制度》要求,我局全年分四次对全县评估工作计划提报、约谈核实、评估结论和评估案卷进行了全面复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评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和协助评估人员提高了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我局纳税评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和上级的要求仍有差距,如仍存在有手工评估分析评估现象、在成数据质量低、评估效果差的问题;个别基层分局下半年一户也没有进行评估,存在时间拖延、敷衍塞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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