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据媒体报道,该法施行当日,就有法院收到家暴受害者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如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就于3月1日,来到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自己被刀砍伤住院的住院记录以及相关票据、手续一起作为证据,提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请求法院,禁止荣兰祥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她和亲属。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主任韦国律师评析:其实早在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就选择9个基层人民法院,试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经过八年的试点,而于2016年3月1日施行的反家暴法,则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上述问题。
首先是申请层面,依反家暴法的规定,当事人只要是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非必须依附于其他诉讼一并申请,此外,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亦可以代家暴受害者申请。
其次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包含的措施,反家暴法中根据八年试点中出现过的情况,将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这四点内容放入保护令中,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择一或择多,放入申请请求中,与遭受家暴的证据材料一同递交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即可申请保护令。
再次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2008年试点的时候,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而新出台的反家暴法将保护令的有效期调整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不超过六个月,且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由此加大了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力度。
最后是有关安全令的执行,新法规定,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要求,构成犯罪的,依法需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则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并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从而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办案指南,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加大了保护执行的力度。
首部反家暴法施行 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在影响家庭和谐的行为中,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伤害最大的行为,据初步统计,我国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这种现象。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今天(3月1日)起施行。六章38个条文,将帮助人们共同地维护家庭的稳定,和谐。
《反家庭暴力法》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法律规定了有关机构和公民的法律义务。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说,为及时制止家暴行为,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及时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安置遭受家暴,无处安身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李明舜介绍,受害人有时遭受家庭暴力之后,躲无可躲,藏无可藏,她需要一个安身之处,在国外有很多这种庇护场所,我们这次法律明确规定,也要求设立。
对于家庭暴力加害人,公安机关可以出具书面告诫书,未来一旦发生民事诉讼,或者其他有什么处置的时候,它还能起到证据的作用。因为这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是一个公文性质的证据,效力很高,加害人再实施家庭暴力的时候,他就不得不考虑他所面临的严重后果。
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北京西城法院民六庭副庭长张爽说,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并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如果发生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张爽说,反家暴法第34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当事人来说,首先应该报告公安机关对相关行为予以制止,再将相关情况报告承办法官,及时固定违反人身保护令的证据。法院将根据被申请人违反人身保护令的情形予以处理。
反家庭暴力法在现有法律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原则性规定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细化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依法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但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监护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