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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赵店镇幼儿园结构工资及奖励工资发放的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1-10-05 19:04:51 园长之友 我要投稿

淄博市赵店镇关于幼儿园结构工资及奖励工资发放的实施方案(试行)

    

淄博市赵店镇关于幼儿园结构工资及奖励工资发放的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落实《高青县幼儿园托儿所日常管理细则》,顺利实施新课程改革,增强幼儿园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奉献精神,努力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原则:实施过程性动态管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劣的原则。

  三、结构工资

  1、资金来源:每月按幼师人均100元(随幼儿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由幼儿管理费中拨付,用于发放结构工资。

  2、结构工资构成:结构工资由岗位工资(30%)、考核工资(50%)和绩效工资(20%)构成。

  3、考核工资由月考核工资(40%)和典型考核工资构成(10%)。

  四、发放办法:

  1、岗位工资、考核工资按月发放。每月由单位编制《赵店镇幼儿园结构工资发放清单》表,经分管人员同意,教办主任签字后到计财科领取。

  2、绩效工资学期末依据素质检测成绩发放

  五、工资计算办法

  1、岗位工资由教师所保教幼儿数决定,金额等于每位教师每月保教幼儿数的2.2倍。

  2、考核工资由月考核成绩和典型工作得分决定,单位人均月考核工资为50元,每位教师的月考核工资为:单位教师数*40/总得分*个人得分+单位教师数*10/总得分*个人得分 或 40*个人得分/单位平均月考核分+10*个人得分/单位平均典型分

  3、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每学期末依据幼儿素质检测成绩,对所有教职工分类别进行排队,并以3:4:3的比例分三个等次,发放金额为:80:100:120(不带班人员的成绩按所在单位各班的平均成绩计算,教职工类别包括园长、各班别教师、后勤人员等)

  六、奖励工资

  1、园长奖:依据镇典型工作,教育目标考核及素质检测成绩,计算每所幼儿园的总体成绩,并予以排名。以幼儿园排名为序,以1:2:1的比例分三等计算,学期末发放。一等奖励220元,二等奖励200元、三等奖励180元。

  2、教师奖: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教办组织的典型工作给予记分,每学期末进行汇总,重奖前1/3名。

  3、幼儿奖:各单位要确保3-6周岁幼儿入园率大100%。每招收一名3周岁以下幼儿一次性奖励20元。幼儿年龄以每年的9月1日和3月1日为界,并足额缴齐管理费者为准。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不到家,每流失一名3周岁以上幼儿罚服务园所10元(自2007年3月1日计起)。通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使服务范围内流失幼儿返回就读。每返回一名幼儿奖励100元(自2007年4月1日始)。

  七、公办教师的结构工资为月考核工资减60元,绩效工资视幼儿素质检测成绩发放(不带班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但若园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与教师一同并罚)。

  八、各类项目说明:

  1、幼儿数:以各单位教师实际负责交费幼儿数为准。

  2、月考核:根据《赵店镇幼儿园教职工管理月考核细则》和本单位补充规定进行。

  九、典型工作:按本月典型计分项目积分。主要包括:

  (1)县、镇组织的各种教师比赛,获一等奖10分、8分,二等奖7分、5分。

  (2)县、镇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一等奖单位10分、8分;二等奖单位8分、5分。

  (3)县、镇组织的各种幼儿比赛,每人次一等奖指导教师5分,二等奖3分。

  (4)不履行教办或单位工作安排者,一次扣责任人3---10分

  (5)因工作失误,导致幼儿损伤、家长不满,引起教育不安定者扣单位30分,责任人10分。

  (6)每发表一篇新闻、信息(幼教方面),省、市、县分别奖10分、8分、5分。

  (7)教办抽查值班、出勤及各项工作每次不到位扣5分。

  (8)坐收坐支、超支、扣留管理费、收费拖拉、帐目不清、不及时接受审核等每项扣责任人10分。

                          赵店镇教育办公室

                            二00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