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外语教育制度的法律思考

时间:2023-05-02 00:49:49 教育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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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外语教育制度的法律思考

中国现行外语教育制度的法律思考 中国现行外语教育制度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必修性: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等20多年的学习中,外语是惟一始终必修、必考的课程,甚至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两门公共必考科目之一,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惟一公共必考科目;一些高校实行学士硕士学位与外语四六级挂钩;外语专业学生还必须学习、考试第二外语;一些地方中级以上职称晋升还与职称外语考试挂钩。由于具有以上的必修性特点,笔者在此将中国现行外语教育制度称为“外语必修制度”。外语教育是一种语言教育。语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的重要特征。由于语言具有民族性特征,大部分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制进行规范。外语必修制度的若干法律分析中国现在有《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通用语言文字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语言文字进行法律规范,但现行外语教育制度在多方面违反以上法律法规。1、不懂外语被剥夺受教育权、职称晋升权马克思主义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反对强迫一个民族学习、使用另外一个民族的语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法》也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这种法定的自由应该包括这样一种涵义:中华民族每个公民都有权利仅仅通过中华民族的语言就可以获得受教育和职称晋升等权利,并不以掌握任何其他民族语言为条件。但是,在外语必修制度的要求下,中华民族儿女却会因为不懂别国的语言而被剥夺读中学、大学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受教育权,被剥夺职称晋升的权利,这显然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也对普通话的推广作出了一些规定。但在外语必修制度的作用下产生的现实却是:一个中国人普通话水平不高影响不大,但一个中国人外语水平不高则直接影响一生的教育和发展,就是读函授、自考本科,也有学位外语考试在卡住你,更不用说读硕士、博士了。由此可见,外语必修制度竟然把外语的地位置于中国人的母语之上。不管美利坚民族的语言是一种什么样的强势语言,中华民族儿女不应该在不自愿的情况下被迫学习。中华民族的儿女以前仅仅凭借自己的母语能够生存,能够发展,能够创造优秀文化,现在也能够仅仅凭借自己的母语创造优秀文化。2、学位与外语四六级挂钩,涉嫌违法对高校的学位授予行为,中国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0年2月制定并于2004年8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进行规范。该《条例》对学位授予条件作了明确规定:第四条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第六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从《条例》的以上规定可以知道,学位授予条件分“课程考试成绩”、“论文答辩”(学士学位没有要求“论文答辩”)、“学术水平”三方面。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学位申请人就有获得学位的法定权利,因为这是《条例》明确规定的,任何高校都无权剥夺。以上三方面显然不包括外语四六级。有人认为,高校是不是可以用办学自主权来设定学位与外语四六级挂钩呢?这是不可以的。因为法律已经对学位授予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任何人不可以违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体现在课程设置种类、课程考试的难易程度、论文答辩的难易程度、学术水平要求等方面。3、用外语教学或双语教学,涉嫌违法对学校的教学用语,我国有多部法律进行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学校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现实却是:越来越多的高校在进行双语教学甚至完全用外语教授专业课,甚至用英语在教授中国文学专业课程,还认为这样才体现出学校的高品位;越来越多的幼儿园在实行全英语教学。4、外语必修制度,不符合国际通行惯例据笔者了解,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一样实行外语必修制度!实际上,不但现在没有,就是纵观人类历史,实行外语必修的现象也是很少的。在20世纪30年代,日本占领中国东北以后曾要求东北人民学习日语,德国人占领法国以后曾要求法国人学习德语……但那是耻辱!有人说,世界上大量知识是用英语表述的,中国要了解世界,与世界接轨,必须要求大家必修英语。可是,难道日本、法国不与世界接轨吗?可日本的英语水平在亚洲是最差的,而法国正在全力抵制英语以保卫法语。难道俄罗斯、德国、韩国、意大利等等国家不与世界接轨吗?可这些国家都没有像中国这样实行外语必修制度。世界各国人民当然也有很多学习外语的,但一般只是鼓励、引导等,而不是像中国这样实行外语与受教育权、职称晋升权挂钩的外语必修制度。现行外语教育制度的弊端已经很严重1、消耗了国民太多的时间、精力一个大学毕业生到底花了多少时间精力学外语?这虽然难以精确统计,但我们不能否认,外语学习确实花了国民很多时间精力。《21世纪人才报》有记者在2003年曾做了一个调查,有46%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把一半的学习时间用在了英语学习上,还有21%的学生表示学习英语所用的时间占其学习时间的一半以上。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曾在4000多名非英语专业的大学生中做过一个“你在大学期间,花在英语上的时间有多少?”的调查表明75%左右的大学生把大部分时间、精力投入到外语学习上了。有大学教授自嘲地说:“我的学生现在都学外语去了,没有时间来学我教的专业”。一些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有着同样的烦恼,希望学生在自己的指导下实现一些专业创新的时候却总有一个犹豫:“自己的学生不过英语六级的话就拿不到硕士学位,我的专业还是给英语让路”。2、外语学习收效不明显,得不偿失学生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学习外语,效果如何?1996年6月,李岚清副总理在一次外语教学座谈会上曾尖锐指出:“我们的普通外语教学,从小学三年级一直学到大学二年级,花那么长的时间,从一个普通大学毕业出来,既不能看,又不能听,也不能讲……费时较多,收效较低”。3、阻碍专业人才发展,破坏人才生态系统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元的,而人才的形成由于受天赋、兴趣、环境、经历等方面的影响,也是多元的。要保护人才生态系统,必须保护人才发展方向的多元性。中国的外语必修制度,抑制了人才的多元化发展,阻碍、扭曲了专业人才发展,破坏了人才生态系统。依法理性重构中国外语教育制度1、自愿化。一个人学不学外语,完全由个人自由选择,让不愿进行外语投资、没有外语学能的人解放出来,也让有外语学能的人找到自己的天空。在制度设计上,需要将高考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公共外语科目以及外语专业第二外语考试科目取消;取消职称外语考试。特别是应依法禁止英语四六级考试与大学学位证挂钩的做法。2、专业化。有资料显示,中国是翻译大国但不是翻译强国,因为翻译的总体水平不高,鱼龙混杂、粗制滥造之作很多。造成中国翻译“大而不强”的首要原因是外语专业人才少。所以,中国有必要把更多的资源投放在外语专业人才的培养方面,而不是把资源分散在全民外语普及方面。3、基础化。笔者认为可以在小学、初中阶段开设外语课,但不要纳入升学考试当中去。这种基础化的外语教育,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幼年学语言的优势,为以后在必要时的进一步学习打下基础,一方面学习压力不大,不会浪费大量时间,也不会扭曲专业人才发展。不吐不快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我们一样重视外语。在编者女儿就读的某外语学校,在一个时期竟规定只能留英语作业而少留或不留语文作业。看着心急如焚、一脸委屈的语文老师,让人心里有说不出的痛楚。一种强烈的民族自尊的情感受到亵渎。日前,报载英语四六级考试被疑泄题,某某省考生在四六级考场大面积作弊。作弊固然可耻,但是什么让那些寒窗学子们铤而走险,无疑是外语四六级过关与学位挂钩惹的祸。前一阶段,北京的几名外教答高考英语试题,平均成绩只有70、80分!(满分150分)有人惊叹,我们学的是哪国的外语!?难怪有人说,我们的教育只对考试负责,不对孩子负责。一个学生从小到大学外语投入的精力,一个家庭为孩子的外语学习投入的财力无法统计。然而,一个德国教育学者指出,同龄孩子相比,中国孩子的成绩远远高出德国的学生。然而,工作以后的创造力比拼上,我们的孩子几乎全军覆没。长此以往,误国误民该不是危言耸听吧?畸形的外语制度早就应该让教育管理者们好好反思了。来源: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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