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5篇(荐)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
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2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3
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就被它高雅的外形和好听的音色深深吸引。我觉得它是世上最优雅最高贵的乐器,我渴望坐在它的身边用自己的手去弹奏那些黑白相间的琴键。可惜我那时只有三岁,爸爸不同意我学习钢琴。
终于我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满足了我的心愿,答应送我去学习钢琴。我迫不及待地跑进琴房,老师马上给我上课。我很兴奋,也很好奇,不停地刨根问底,老师耐心地回答我的问题,还夸我是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我高兴极了,我认真弹奏每一个音符,老师夸我有学钢琴的天赋。
从此,每天放学后,我就背着书包飞奔去琴行去练琴。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都阻挡不了我学习钢琴的热情步伐。可惜节假日琴房会放假关门,我就没有钢琴练习了。我多次请求爸爸给我买琴,爸爸认为我是三分钟热度,不会坚持下去,他总是说:“你考过了十级了,我就给你买钢琴,我可不想买个钢琴做摆设。”爸爸的推辞激起了我对钢琴学习更大的.兴趣。
六年的时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中一转眼就过去了,终于我的钢琴马上就要考十级了!那天一大早,我早早地从床上一跃而起,开始进行考级前的重点练习,一上午的练习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的考级时间是下午三点,到了中午,妈妈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吃过午饭就将我送到了考级的地方。
到了考级地方,我做完必要的准备工作,看到离我考级的时间还有一会儿,我便拿出乐谱仔细复习。“请秦文菁同学做准备!”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紧张又自信地走到考官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缓缓地走到钢琴前坐下,深吸一口气,开始了我的演奏。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紧张,双腿还有点颤抖,但随着我和钢琴合二为一时,我渐渐地放松了,陶醉在优美的音乐中,手指充满自信地与钢琴亲密共舞,身体随着旋律起伏变化。当我投入地演奏完成三首乐曲抬头看向评委时,我看到他们赞赏的目光和含笑的表情。
爸爸兑现了承诺,买回了我梦寐以求的钢琴,我终于有了一架属于自己的钢琴。钢琴回来的那天,我一刻不停地在钢琴上尽情弹奏,直到妈妈生气地命令我去吃饭,我才恋恋不舍地停了下来。
我现在上初中了,虽然弾琴的时间少了许多,但我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坐在钢琴前,用手指与黑白相间的琴键交流。过去钢琴陪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现在钢琴帮我缓解青春时光的压力。我知道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变,但我对钢琴的痴迷不会变,钢琴将陪伴我的生活直到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4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墨香悠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5
时光荏苒,字里行间收藏了谁的音容笑貌?年年岁岁阔别了谁的烟柳灞桥?岁月流逝,仍不忘初遇时的那份喜欢。醉于心,痴于情,随音乐舞一曲自己的成长之歌。
偌大的舞蹈室中,一名稚嫩的孩童第一次穿上了属于她的舞鞋。明净的落地镜子,整齐排列的把杆,美丽亲切的老师……一切正如自己所想。她曾看过舞台上她人优雅灵动的舞姿,只一眼,便被深深地迷住了。暗暗记下这份痴迷,默默许下一份心愿。自此,她在母亲的带领和鼓励下,坚定地走向这条舞者的道路。
这一路,繁花盛开,沁人心脾;这一路,也曾披荆斩棘,历尽重重险阻。
桌上打开的影集已经泛黄,被微风拂起一角,阳光斜映在上面,望着那些或开心骄傲或伤心哭泣的照片,记忆随之潜入时间的洪流,愈加弥远。儿时的我因无法忍受学习舞蹈的辛苦和疼痛,抹着眼泪,红了眼眶。青紫的双腿因与地面的不断接触而伤上加伤,每天对开软度的抗拒,让我终于对妈妈说出了放弃。“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你忘了你的愿望,你也忘了你是有多么热爱了吗?”妈妈耐心地劝导着我。我开始对自己轻易的决定产生了怀疑,我那狠下心来、红着眼眶的放弃是我真的想要的`吗?是啊,我曾经是那么痴迷于舞蹈带来的快乐、感受及成长。低眸沉思片刻,扬起头时,脸上的泪痕未干,但那眼神中已重新散发出光芒与希望。咬住下唇,坚定地点点头——不放弃。原来于我而言,对舞蹈一直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执着与信念。
懵懂的孩童旋转着,裙裾随之飘拂、摆动,似青纱弥漫。朦胧之间,已长成亭亭少女。台上聚光灯闪烁,舞台上的少女微微欠身扬起自信的微笑。悠扬的旋律响起,翩翩起舞的动作优雅且灵动讲述着一个无声的故事,每一个眼神都传递着沉浸其中的情感。旋转、跳跃、一颦一笑、一呼一吸,指尖的力量延向远方,她儿时的愿望也终于得以实现。是否真如歌中所唱“翩若惊鸿,宛若游龙……”那一颗痴迷不变的心便是最好的答复,灯光渐暗,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缓缓落幕。
许多年过去了,有多少次欢聚和离散以及无从理解的变迁消散在风中?但无论如何,静聆音乐,为自己跳一支动人的舞,永不消散的是那烙在我成长路上的珍贵回忆,在言谈举止间;永远不变的,是最初的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
在张老师还没禁止打牌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对扑克牌这玩意儿异常着迷。下课的时候,这儿一群、那儿一伙,站着的'、坐着的,都在玩牌。少数几个,没上战场的,也没闲着,积极地热情地在观战。每天,午饭后,那个火爆,我们班的近邻——音乐教室前的走廊被挤得水泄不通。没有桌椅,因陋就简,谁也顾不上讲卫生了,地上一坐,开战啦!不用问,那是六班的牌迷们。
一天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老师前脚刚迈出,大伙就纷纷自由组合起来,战局又摆开了。我、丁一、沈可、王宇四人一组,洗牌、摸牌、理牌。我刚问,“谁先出?”放学的铃声就响了,同学们各自收拾残局,回家。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各人手中攒着一摞牌,互相望望,无奈、不甘、不舍……机灵鬼沈可朝我们使了个眼色,我们三人立马心领神会,把牌往书包里一放,背起书包,佯装回家,却偷偷溜进了音乐教室。
关上门,窗却没关严,不是窗坏了,而是小王同学心眼多:”留条缝,好听到外面的动静。“四人开始忘我的战斗了。你出,我压,你升级,我跳级,热火朝天,战斗进行着。突然外面一片喧闹声,原来,五班放学了。“趴下!趴下!”沈可反应特快,一边压低嗓门指挥着,一边就地卧倒,王宇快速跑到门后,我就近躲在窗下,只有丁一慌了手脚,向门边跑了二步,又折回,犹犹豫豫,竟没了主意,看她那六神无主的模样,我忍不住“卟哧”笑出了声。“嘘”沈可向我发出警报。王宇急忙拉住丁一藏在了门后。渐渐地喧杂声消失了,我们又聚在了一起,“慢,有人!”只听门外锁门声。我们四人大气不敢出,心通通地跳着。一会,脚步声远去了。我们四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哭丧着脸,不知所措。丁一急了:“这怎么办?这怎么办?”说着眼泪就止不住了。王宇不言语,犹自跑到窗口:“快来,快来!”他推开窗,沈可搬来椅子:“我先出去,在外面接你们。”
当我们惊魂未定地走到校门时,门卫李大爷向我们投来了探寻的目光。王宇讪笑着,沈可忙不选地挥手,“大爷,再见!”当四人过了马路,突然,不约而同地停下了,只一秒,绝对只有一秒,四人同时爆发出抑制不住的狂笑……
这就是超极牌迷们惊心动魄的一次战斗经历。奇怪的是,自此,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再也没有打牌的热情了。也许是物极必反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世事变迁,花飞花谢,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自行车的痴迷。
自行车飘荡着我的童年的天真与快乐。
把我们骑自行车玩吧,我一脸欢喜的说。爸爸弯腰抱起喔,我们开始了真诚,每到下坡时,风嗖嗖的在我耳边吹拂,找乱我的头发丝,饲养意义让我发出啰啰啰的小升,日落时,我坐在爸爸自行车上,在临江河畔徐徐前行,看着太阳渐渐从季平线上坠落。落日熔金,万霞似绵,在那长歌边上飘荡着童年的天真和快乐,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自行车上激发着我童年的不屈和坚持。
我曾经眼巴巴的看着表姐青柠的骑着自行车灵动自如,让我燃起了学自行车的火焰节。骑自行车的过程固然是艰辛的,摔倒是经常的事不说,最初等车的'时候,就在能上车之后,也有过未曾注意前方的小坑,直直地骑了过去,车子一个不稳,顿时人仰车翻,手和膝盖被擦伤,最后我只能一瘸一拐的回家的情形,可是我并没有放弃,顽强的坚持着,最终我熟练地骑着自己喜爱的自行车,单手扶把龚蓓华翔在风的音乐里,我不屈的坚持和赞美,在这份快乐里让我痴迷......
自行车思索着我青年的理想和抱负。现在的我是一名即将面临九年级学生,每当遇到困难或考砸时,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家,爸爸也没有什么要问的,如往常一样叫我去骑自行车,当我要面对一个陡坡时,我用尽全力的拼命踩它,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即使再土的坡,我都不会放弃。汗水从我的脸颊滴滴答答的流下来,迷茫的我的眼睛,最终我骑下了坡顶,狭义的滑坡而下。爸爸问我为什么不下车推的上去,我如实的说,当我在拼命用力往上瞪时,其实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就像骑车,你会遇到一个又一个的陡坡,如果放弃了,心中的理想和抱负就不能实现,所以我不能放弃,但在坡顶迎接坦途,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正因为喜爱,所以迷恋,正因为热爱,所以痴迷。
我曾痴迷于骑自行车,自由奔放,即使你风上坡也昂然前行,在漫长的岁月中,手自自己的痴迷,在竞争激烈的这个世界中,所自自己的一方天地。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
古茶浓郁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微风吹过,发丝垂在脸上,女孩双手轻拂着琴弦,优美的琴声回荡在小屋里,静谧而又美好。
那时,我六岁,有一次与妈妈一起去琴行,一间雕刻着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一个身着汉服的女子,双手轻柔地滑过琴弦,一段优美的乐曲似流水般滋润了我的心田,音符叩击着我的心扉,我被这一切深深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走进那间小屋。我走向一个刻着凤凰的古筝,开了订单,微笑地走出琴行。晴日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却不觉得刺眼,反而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
从那时开始,古筝记录着我的岁月,承载着我所有的'悲伤、幸福和喜悦,每一根琴弦都诉说着我的情感,编织出一个个故事,见证着我用努力与汗水创造出的业绩,同时也成为了我的生活态度,在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情趣雅致。也是从那时起,我决定好好学古筝,丰富我的生活,陶冶我的情操。
三年级时,我要准备过八级,面对陌生的曲目,内心焦虑而担忧,手指的僵硬让我惊慌失措。但我对古筝浓厚的兴趣,没有击垮我,我鼓足勇气,决定重新尝试。有时我会练上两、三个小时,练到手酸到抬不起来才罢休。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战台风》,它是王力昌的力作,气势磅礴,热烈欢快,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工人们正在搬运砖头,一阵猛烈的台风吹过来,工人们逆风而上,保家卫国。指法伴随着曲调在一个个夜晚的打磨中逐渐成熟。当我想放弃时,想起了当年选古筝时的执着,那一次的相遇,便是心魂相守的约定,一次次的尝试,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古筝让我体会到在辛苦付出中收获到的喜悦,让我从迷失中找回自信,它让我领悟到成功贵在坚持的道理,让我学习和生活中有不怕困难、勇敢超越自我的态度。
平日偶得闲情,我便会走向琴行,弹奏一曲,那琴声让人心情舒畅,笑逐颜开;白马芦花,物我皆忘。我也坚信,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古筝,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我会永远保持那份纯真,将古筝作为我生命的一部分,热爱古筝,痴迷于古筝。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9
记忆的碎片一片片凋落,沉到谷底,一去不复返,而那份对钢琴的痴迷却似电影一幕,印刻在心底,始终不改,久久难忘。
进入初中,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放学路上,只有那瘦瘦的、被月光拉得长长的身影一直跟随着我。可当我回到家,依然会走到那台锃亮的钢琴旁,打开钢琴盖板,用手指轻轻抚摸一遍琴键,跟着脑海里的旋律,慢慢弹奏出最爱的钢琴曲片段。琴音时而平稳舒缓,时而巨浪卷起到高潮。四周寂静,我分明能够闻到指尖的音符所携带的春天的气息,眼前仿佛闪现出初春冰雪消融中的一抹暖阳。
学习和作业的间隙,我手指和琴键相遇的那一瞬间,心到底为什么会安静下来呢?仿佛有一种力量在整个空间氤氲开来,我没来由的一阵平静。我又沉迷于美妙的琴声之中。坐在琴凳上,感觉周围一切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心里回荡的都是琴音。这声音让我通体舒畅,心灵暖和而澄澈。因为这一份对钢琴的痴迷,即使碰到作业特别多的时候,也能生出一丝愉悦。
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时的我,一放学就会一路飞奔回家,“啪”的一下,掀开那层明媚的花布,迫不及待地抚摸我心心念念的钢琴。只见它乌黑发亮,闪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人光芒。我迅速掀起盖子,伸出手指,轻轻地按下一根根黑白相间、安静躺着的“小面条”。随着一个个音符在指尖流淌,我知道,我的心底已然播下了一颗稚嫩的'种子。那时,我个子不高,脚下还踩着小板凳,可这却丝毫不影响我在琴声的海洋中畅游。盯着琴谱上一个个蝌蚪般大小的音符,我的嘴角微微上扬,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惊奇,身子也不知从何时起更加贴近琴键。这样子着实专注投入,生出不少趣味来。
痴迷地弹奏钢琴的画面一幕幕涌上心头,让我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悟。如何能在漫长的时光中对一项兴趣爱好愈发热爱与沉迷?正似弹钢琴,在坐上琴凳,把手指放于琴键上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自己和钢琴在对话,异常美妙。
身心打开,任琴音自由穿过,余音袅绕。时光荏苒,从未改变的是那份痴迷,那是对钢琴的痴恋和对宁静状态的热望。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0
我爱春,亦爱夏,或偏爱秋,但痴迷于冬。
曾几何时,年少无知的我竟在南方等一场雪,等到草绿了又绿,花开了又开。
曾几何时,愚昧可笑的我竟在南方等一场雪,等到水流了又流,山登了又登。
曾几何时,羡慕北方的我竟在南方等一场雪,等到日升了又升,絮飞了又飞。
但从未等到过一场雪,那时起,便寄情于故乡的冬日,哪怕没有雪,我也很爱它。
故乡的冬天,草,依旧如茵,水,依旧潺潺,人,依旧熟悉。
依旧如茵
心情不好时,尤爱叫上几个小伙伴一同上山上尽情玩耍。即使是冬季,山上的草依旧如茵。来到山顶,闭上眼,张开双臂,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阵风吹来,轻轻地拂过我的脸庞,烦恼也似被风携带着,与风一同飘向了远方,再也无烦恼,只有无数的惬意。
打几个滚,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累了,就躺在软绵绵的草上,与小伙伴们分享着自己的秘密,欢笑声从我们的嘴里传出,像在山间来回回荡,永不停歇。各自幻想着自己的将来,从伙伴们的眼神中看得出她们对未来的憧憬。就这样,我们聊到很晚很晚,直到家里人的呼唤渐渐清晰,我们才不舍的走下山去。
依旧潺潺
顺着小路,总是喜欢和奶奶一同去田间,因为那有我最爱的小溪。即使是冬季,田间的小溪依旧潺潺。水清粼粼的,如丝绸般滑过河面上的小石头,发出潺潺的流水声,附着鸟儿的歌声,形成了一首动听的合奏乐。新生的河泥在清澈的水面上尽情沉淀,让鱼儿有了藏匿的“基地”。
当鱼儿发觉水面没有什么动静时,便会小心翼翼地把头探出水面,那眼神,似好奇且惊恐的.小孩,可爱极了。当把鱼儿成功引诱出来时,我便会把双脚往水里一蹬,即使当时的水很冰,也阻挡不了我的玩意,我与鱼儿开始了一场激烈的“斗争”。
依旧熟悉
熟悉的村庄里,住着熟悉的人。这里的人,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即使是冬天,也遏制不了他们辛勤劳作的双手。恰逢秋收季节过去,庄稼人都忙着整理田间的稻草,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来年的春天能够有更美丽的风景。如果没有他们在冬天的酝酿,就不会有春天的生机勃勃。
当,一棵树上长出了花,我知道,我痴迷的冬天即将过去。身于此,只能寄情于窗前,遥送上一瓣花瓣,期盼下一个冬的到来!
我相信,下一个冬天到来时,不变的,依旧是我对它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1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2
我放下手中逐渐消磨的笔,用刀片将它削尖再削尖,不断剥落的笔屑在空中飞扬着,荡起我内心长久而愈加丰满的痴迷。
小时候,我常常趴在画室的窗台上,隔着玻璃,静静欣赏阳光照射下斑斑驳驳的图画。那时,我的手指总会化作一支想象的画笔,在窗上谱写出线条的乐章。它们一点一点,在阳光中撩动,也拨弄着我心底的那份天真和喜爱。
我未曾想过,当我有一天走进这间画室,当我触及那短小的五颜六色的画笔,我就像抓住了一份沉寂已久的希望。只记得那间不算宽敞的教室中,我轻轻铺开一张白纸,听着老师的声音在耳边回荡,忘情地、拼命地画着。我手中的笔不断摇晃,在纸上勾勒出稚嫩的线条,虽然额头浸出细细的`汗珠,但我的眼神仍然死死地盯着画纸,落下庄重的笔划,渐渐地用笔将画纸填满。那段时光,我总是第一个到达画室,又总是最后一个离开画室。我舍不下那亲切的画笔,在不断交替变化的灯光和阳光之中,那些五彩的画陪伴了我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此时此刻,绵绵的细雨在窗外斜洒着自己的生命。我已经长大,小时候的彩笔也换作了简单的铅笔。画室洁白的墙壁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一片皎洁,我画架上的那张白色的纸已经换成了米黄色,我手中的笔触就在这一片柔色中轻描粗勾。我轻轻地握着笔在纸上排线,深浅不一的色块渐渐在纸上荡漾开来。挺直的后背已经沁出一层薄汗,双眼也已经因样本上游离的灯光和色彩而变得迷蒙,但我仍然走心地作画。我的双手不断地轻轻抖动,摇摆的手腕渐渐成了一块虚影,细微的沙沙声也化作耳畔最动听的节奏,眼前墙壁上挂着的画也激励着我,我渴望超越它们!那幅想象中的画,在我每一笔的勾勒中都透出一份痴情,放下笔的刹那,内心的深情也结出了亮丽的果实。我凝视着它,抚摸着它,一如童年。时间在这里静止,我的整个世界在这小小的彩色空间里被无限的放大……
时光荏苒,那些美好的过去在记忆里停留,当我驻足回首,用温暖的画笔在心间画出清晰的轨迹时,一笔一画都深深地勾着我的依恋。那份经历光阴洗礼的痴迷,是我心灵的安放之地,陪伴我成长,带给我深深的慰藉,成为我血液中的生命之光。
时光在变,我在变,但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3
因为喜欢,所以痴迷,更愿意一直痴迷。
——题记
痴迷就像小山依恋着大山,痴迷就像绿叶衬托着红花;痴迷就像蜜蜂眷恋着花香。殊不知那份痴迷早已扎根在心田。
心动
阳光照射在地平线上,使冬天不再严寒。“张辉,快给我传球。”“好嘞,张洋快接住。”即使是冬季,硕大的操场中央,总会有那么一群热爱踢足球的少年,他们像极了大鹏在天空中翱翔,时不时的挥舞着翅膀。
当球离他们只有咫尺时,就会用一小段助跑把球射进球门,吓得守门员魂都没了。这是这么近距离的观看足球,也是发现小小的足球竟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吃过午饭,操场中央依旧聚集着他们。“啊……吓死宝宝啦,球怎么朝我这边来了?”“同学,麻烦把球踢过来好吗?”“啊?我嘛!可我不会踢球啊,算了不管了,走你。”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量,脚都踢麻了。“哎呦,可以哦!球进球门了。”旁边的男生都看傻了,还一个劲的说我踢得好。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第一次踢足球,刚才是瞎踢的。可就在那时,足球让我心动了。
坚持
骄阳似火,它炙烤着大地。滚烫的地面被我踩在脚下,顿时禁不住这般折磨了。但,这球我也一定要踢进去才行。“林娜,你下来歇会儿吧,真担心你会中暑。”好友小芳的`话使我动摇了片刻,可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小芳,你不用担心我,我待会再歇。”终究是勇气战胜了懦弱。
可好景不长。“林娜,我求你了,这个时候应该开大脚啊,你不会踢换人好嘛?”。“哦,好吧。对不起。”虽然和他们一起踢着,但始终找不到方向感,也老给他们带来麻烦。“我可以放弃嘛?不不不,不能轻而易举就说放弃,因为喜欢就一定要坚持做下去,以后我一定还要多加训练才行。”从那时起,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坚持,因为我知道唯有坚持,方能圆梦。
希望
“林娜,传球给我。”“好的,没问题。”“真棒!球进了。”努力的人定不会被辜负,现在我已经可以和他们默契配合了,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菜鸟一般的人呢。至从爱上了踢足球,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健康了,看来体育锻炼对人的好处真大,以前的我,一年四季就像被“病原体”附身了一样,过一段时间就头疼脑热,可现病魔离我远去了。
再一次看见希望之光照向我,对于喜欢就应该一直坚持,之前因为初见喜欢,现在长久坚持,以后也会更加热爱。
因为第一次遇见就喜欢,我愿意一直为它痴迷,直到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4
表面与内心似乎总是很难一致,有人表面风轻云淡,实则内心呼啸山庄。我觉得我奶奶也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人。
以前,奶奶很喜欢戏曲,有事没事喜欢对着电视哼唱,那个时候的奶奶满面红润,精神可好了。
可是,这短暂的快乐却因为一张病危通知书而消逝得无影无踪,奶奶被检查出肺癌,但是所幸是早期,并没有太大的危险,但是我却感觉奶奶变了一些。
变了?是啊,变了。现在的奶奶躺在病床上,白发苍苍,眼角皱纹,一副病态,似乎可以被风吹走,脸色白的犹如一张纸,轻轻一碰就会碎掉。
我给奶奶切水果,正要喂奶奶吃的时候,发现奶奶侧着头,眼神空洞,但却死死盯着那一方小小的窗户。似乎,只有窗户才是奶奶了解外面的唯一路径。
我放下手中的活儿,起身,推开窗子,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包裹着风迎面扑来,窗外,有一群大妈在唱歌仔戏,转头,发现奶奶的眼神慢慢变得清晰起来,眼中还泛着点点星光。
我问奶奶要不要扶你到那边看一看,她老人家瞬间颓了下来,摇了摇头,翻了个身,对着病房内紧闭的大门,叹了口气说:“算了算了,曾经喜欢的,现在看看就好,人老了,做什么都没必要了,还是等死吧。”
我赶忙捂住她的嘴,失声吼道:“呸呸呸,您老人家瞎说什么呢!”我知道奶奶又骗人了。她刚才看着窗外的眼神,分明就是渴望,企盼,谁知道她内心在想些什么呢?
在医院的这几天,奶奶恢复的还算良好,终于,出了医院,奶奶淡淡吐了一口气,感受到眼光在她脸上留下的斑驳痕迹,感叹到出院的幸福。
回到家后,奶奶说包饺子给我们吃,看着奶奶在厨房里忙碌,我的嘴角不由得扬起了一丝弧度。
打开电视,已经默认的频道响起了戏曲的.歌声,我刚准备换台,奶奶已然从厨房冲了出来,也不管手上还沾着面粉,胡乱在衣服上拍了几下,便跟着电视哼唱。
我的手指停住了,悄悄把遥控器放回茶几上,终于明白,奶奶不是不爱,而是把那份爱藏在心底,久而久之,才发现,不变的还是心底里的那份痴迷。
那一刻,看着奶奶脸上的兴奋神情,眼中的泪花闪烁,衣服上的淡白痕迹直击我心。奶奶纵然不接触戏曲多时,纵然在医院憋着也不去看,但内心深处依然埋着戏曲的种子,等着它哪天破土而出。
表面淡然,内心痴迷,奶奶的年纪大了,但内心依然保持着如孩童般的初心,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在奶奶的内心深处,破土,开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5
小时候,村口是最热闹的地方。老人,小孩儿,一群一群,围着一个角落。在人群中穿梭,找到那一小块立足之地,便就呆呆地立住了,一直不停地咽口水。
看的是什么?一辆三轮车旁,坐着一位中年大叔。戴着一顶棉绒帽,穿着一件军大衣和七分裤,拖着一双黄胶鞋,手上套着只白手套,胸前戴着一个铁哨子,手里拿着一个“迫击炮”。这边就是大家关注的对象了。他,无非就是一个爆爆米花的老师傅罢了。大家都直勾勾的盯着他,黝黑的滚鲁克汗都盼着能够听到那久违的炮鸣声,只见他抬起一只手在半空中晃悠,嘴叼起铁哨子,大叫一声“要爆啦!”便见他迅速在炉口套上一个麻布袋,一提,一举。“轰”的一声,只能看见大家高兴地齐刷刷的捂耳朵。随后便就是一阵香甜的'白烟了,大家总是会抬起头,闭上眼美美地吸上一口。
我喜欢看这样的场景,喜欢闻那飘香的庄稼味,吃那只有糖与粮食香味的爆米花。这是乡村朴实的味道,是我一直所痴迷的味道。
一粒粒的爆米花,精巧但浓缩的是那粮食本身的香气与灵魂,不管是粒粒地品尝,还是大把大把地塞,总能因为吃到它而满足。
不过一切总是在变化的,奶油味的爆米花也根据人们的需求逐渐普及。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在这新事物的冲击下,那在迫击炮里诞生的老味道也就逐渐被抛弃了。我也喜欢那种爆米花,在它味道的冲击下,老爆米花的味道就显得十分单一了,无论是卖相还是味道,老方法爆出来的爆米花无疑没有什么优势可言,但那种奶油味爆米花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可以尝出他浓浓的奶香,甜甜的滋味,还有酥脆的口感,却尝不出它原本的味道,那种在火中焦烤所产生的粮食清香被这些浓郁的人造香气完全覆盖了。尝不出那些粮食的惊魂,也尝不出他们所拥有的本真味道了。
伫立在村口,原来热闹的那一角已经变得冷清,老师傅还在那,但已经少了当初的干劲了。原来供不应求的爆米花已经被一包包的堆砌起来,我依旧喜欢看他爆米花,也依旧喜欢听那一声爆炸,闻那一缕香气。但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人群,也找不到当初的欢喜了……
老爆米花逐渐被人所遗忘,但我忘不了在这老味道中,我能寻觅到很多东西,围观的场景,孩童的天真,对她的喜爱,粮食的本真……大概都在这一粒爆米花中了,它浓缩的即是我一直不变的那份痴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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