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时间:2023-10-19 23:17:54 好文 我要投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通用)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通用)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

  痴迷茉莉,痴迷它的美。

  微风夹杂着丝丝暖意的时候,一株光秃秃、又矮又丑的盆栽来到了我的家中。褐色的粗糙的枝干,好似久旱之后的土地肆意的裂开着,枝干上很突兀的伸出几根枝条,又小又细,弱不禁风。我不禁问这就是那种能盛开香香的、软软的茉莉花的茉莉吗?

  这株茉莉不知受了什么摧残,在其他盆栽竞相开放的时候,它竟然连一个花苞都没有。窗外的阳光好像有些怜惜它了,一天到晚努力的去寻找它。这株又矮又丑的茉莉就不声不响的默默的躺在那里。渐渐的,我也遗忘了它。

  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一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阳台方向扑鼻而来,心里一个激灵,是什么花这么香呀?奔向阳台,那株茉莉在向我微笑和招手,它的枝头竞相开满了洁白的花朵。花瓣润如玉、轻如纱、白如娟,像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原本干枯的又短又粗的枝干张开了手臂,挺起了枝叶、花朵,宛如一位花白胡子的老者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儿孙,幸福的微笑着。

  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它在孤苦的角落奋力生长,是什么信念让它不顾其他花儿的嘲笑,心无旁骛的专注着自己的事业。看着它素洁而又浓香馥郁的样子,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是坚持不懈的精神让它挺直了腰杆、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成为了最好的自己。我不禁痴迷上了这株茉莉花,我的眼里只有了它。

  痴迷于茉莉,痴迷于它的美丽。它不如玫瑰浪漫,不及牡丹艳丽,却有着质朴的美丽。

  痴迷于它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在我已经遗忘它的时候却开出了繁星般的花朵,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鼓舞了我。

  现在,花朵早已凋落,冬天的寒冷包裹了整个大地。但我一看到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洁白的花朵、浓郁的香气和它那不放弃不气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眼里只剩下了它。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题记

  在一片清波涟漪的湖面上,几片荷叶,几株荷花。仿佛带来无限的清凉。杨万里曾写过“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早荷。也有人写过“荷颈已无擎雨盖”的残荷痴迷。每一句,每一种荷,都让我为之陶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们来到君山荷花,(向上向善作文)远远望去,湖面上的荷花荷叶好似一幅图画,是那样的美丽。碧绿的荷叶上有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令人眩目。荷花在水中,像是一位出水芙蓉的仙子,轻轻地舞动着它那婀娜的身姿。

  我们坐上了小船,慢慢的在湖中划行。一朵朵荷花,在我的身边痴迷。仿佛少女的羞涩微笑,显得恬静美丽。悠悠的荷花香,如同少女特有的清香。几只红蜻蜓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荷花也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亦如它们特有的优雅舞姿。一颗颗小小的莲子,像一个个小小的娃娃,可爱又让人怜爱。碧绿的荷叶,在我的眼里不是荷花的陪衬,而是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荷花的颈有着独有的骄傲。永远的直挺,不会像世人一样,荷花总是那样永不屈服。不染污泥的表面,如同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是那样的的高傲。

  周敦颐,这个“予独爱莲者”。那份清洁自傲,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不正与荷花的品质一样吗?

  荷花的那份清香,那份高傲,多么的令人向往。来世,我亦愿我是一朵荷花,将我的芬芳清香,将我的清洁自傲,将我的出淤泥而不染献给这个世界。不受世俗的束缚,不受世俗的污染。一路清香,让同样爱荷的人共同芬芳,与君同醉。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

  小炉轻摇,火势正好,冷不丁一声巨响,香味就随着声音飘荡,飘荡到它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

  新出炉的爆米花!

  一声吆喝,我就知道他又来了。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上多少岁,但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那是一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皱纹如同一条条蠕虫横在额头上,似乎头一动,它们就会跟着动似的。他脸上时常带笑,一笑,满口黄牙便露出来(他的牙口不错)。人们有时候会喊他:老司!他也答应着:哎!于是我便知道了他叫老司。老司当过保安,现在退休了,便寻了个闲职爆米花。

  他几乎天天到运动场的对过,寻一块空地摆下小摊,放炉子,点火,手摇小柄,轻轻转。他似乎已不是在工作了老司坐在马扎上,眯着眼,时不时从脚旁拿起水瓶,喝一口茶。收音机还是老款的,声音带几分嘶哑,但他却听得入神。他已经完全把爆米花当作享受了,甚至带几分痴迷。看着火候好了,表情突然严肃了几分,猛地拿出袋子关上火,把锅口塞入袋内,一声巨响,爆米花出炉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相当老练。老司又马上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笑眯眯地又装一锅。

  我坐在一旁看着,边等待,边与他攀谈。我干这玩意儿有小十年了,老司说到,十年前,从我学会这个活起,我就爱上干这行了,你看看,这爆得多好!他笑着,带着几分骄傲。这不,一干干到现在,以后还要干下去呢。这样爆米花啊,也属于老手艺了,自从有了什么‘爆米花机’什么‘球形爆米花’干这行的.也越来越少了,人们也改了口味,不爱吃了。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有人说我痴,让我买台爆米花机,但我不。手工做,正是因为有了汗水和烟火味,才有了别样的滋味。我这么多年来,冲的就是这一点,冲的就是这份痴迷!

  爆米花好了,他一揉腿,给我装好。拿好,慢走!我往家走着,想着。世事在变,口味在变,不变的,是老司那份可贵的痴迷。我顿时心中一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8

  月华,清澈如水,无声无息的倾泻在窗台上,拿一本古诗词,泡一杯枣子水或苦茶,独自一人靠在床头上,轻声吟着一首首雅致的小词,任氤氲的书香在房间中弥漫。从小学到如今,从未变过。

  我痴迷于此――

  走进那繁华落尽的小院,我痴迷于那采撷红豆子的多情酒客。一园残花,一双红豆子,一杯浊酒。我仿佛看见他在朝我招手。就这样在《饮水词》的指引下,我走进了他那令我痴迷的沉思往事的斜阳,无法自拔。《饮水词》如一位看破尘世的老者,悠悠地向我讲述过去的各种记忆的点点滴滴:那个烟暖雨初收的早上,他花下醉饮,在雨打芭蕉的点滴声中,他重看旧书

  我痴迷于此――

  走进他游览赤壁的船舱,我痴迷于那千重浪卷起的雪白浪潮。我痴迷于他在舟首那豪放不羁的身影。一江流水,一叶扁舟,一段历史。我看见了那举杯对月的眉山汉子向我招手。就这样,我走进了他痛拍栏杆的晚上。夜已深,人未寐。幽幽的`月影如夜织的纱铺在了地上,漏断,人初静。江中沙滩上出了一只孤鸿的影子,他把头转向我,吾恨何人省。那呜咽的水声,与他那不满中带着不甘的话语交织在了一起,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我还痴迷于此――

  走进贾府如梦一般的历程,我痴迷于那桃花帘中吟诗作赋,如水一般清,玉一般光洁的她。一树桃花,一卷花帘,两行清泪。我仿佛看见了坐在香丘的她在向我招手。一篇《桃花行》,述说了她心中寄人离下的无依无靠与敏感。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桃花依旧在,她,却不在了。质本来还洁去。沁芳亭的水,依旧在流。而她,却如一阵清风,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去了。只留下那诗,还在我泪光中吟诵。

  从小学到如今,一切都在变化,而我唯一不变的还是对诗词的痴迷,愿这份痴迷,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0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1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2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3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4

  我痴迷于长跑,每当跑完过后的那种超越自我的感觉,是难以言表的。对我而言,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磨炼,每一次奋进都是一种超越。再跌倒中成长,在失败中向前。而那份痴迷,那份不变的执著,却是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教给我的。

  弟弟的到来总是那么突如其来“咚咚”的.敲门声下,我打开了门,但似乎他的脸上多了一份骄傲,刚进门就吵嚷着要和姑夫比赛,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准备参与其中。

  平板支撑是一种锻炼腹部肌肉的不错选择,但我比较意外,对于年仅五岁的弟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脸上却毫无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读懂了他那骄傲的神情,比赛即将开始,我洋洋得意,不以为然,一声令下比赛开始:时间开始慢慢流逝,我也与他先后开始颤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动,四十秒我也开始晃动起来,我想他望去,看见了汗珠在他的额头上,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将地面紧紧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过神是已是一分钟整了,我也开始体力不支,剧烈地抖动起来,像是经历着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负重倒了下来,我回过头来,看向弟弟,他还奇迹般地支撑着,咬着牙。但终究抵不过时间,败下阵来,而他的痴迷,他的坚持,那副认真的模样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头。

  哨声响了,比赛开始,十位少年在赛场上飞奔着,坚持着。其间的一个少年跑得时快时慢,他尽力地去跟上队伍,他不服输,他痴迷着长跑,他热爱着长跑,而每当他筋疲力竭想要放弃时,他弟弟的模样便会浮现在他脑海中,它伴随着少年超越了那个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条象征着胜利的白线。

  “长跑苦吗?”

  “苦”

  “长跑累吗?”

  “累”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拼?”

  “我热爱它。”

  这就是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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