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冲击钻安全责任协议
甲方: 武汉恒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在雄楚大街(楚平路~三环线立交)改造工程2标段桩基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与乙方特此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对乙方所承担的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有权发出书面整改、处罚等工作指令或其它相关管理措施。
5. 按有关规定组织安全防护用品进场,及时发放。费用按施工合同条款办理,若施工合同条款未予未明示的,由乙方承担费用。
6. 当乙方因现场达不到安全施工标准而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或终止正在施工的作业时,甲方不得因此而处罚、批评乙方,并且甲方保证并不因此而在以后的工作中对乙方的工作制造困难或消极怠工。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及指示,认真执行施工合同、甲方、业主、监理及有关职能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按甲方管理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并上报甲方质安部备案,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标段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施工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施工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有权力也有义务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违规、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无论甲方是否下达施工作业命令,乙方有权利也有责任拒绝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或停止正在施工的作业,待施工现场恢复安全生产条件后再行作业。甲方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登高等作业的特珠工程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领用或自购的易燃易爆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乙方有责任、有义务向甲方提出申请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设施,对甲方发放的消防、安全防护用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诿或延迟领用。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安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非该施工作业区域外的施工场所及触摸、启动、关闭各类机械、水电器、控制阀门等,否则,乙方负全部责任。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作业的方便,并有安全检查员的签字记录并定期上报甲方质安部,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组织相关资源;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 乙方安全检查员应对摆放在工地现场及交通道路附近的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进行管理,要及时扶正、更换,发现丢失要及时上报并补放。
12.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规定,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投保,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甲方有权在必要的时候扣减乙方工程款项及其它款项用于工伤赔偿及其它相关赔偿。
13. 当因乙方原因、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造成他人或自己财产、物品、人员损失、伤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等,乙方必须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及处理善后事宜,否则,甲方有权在必要的时候扣减乙方工程款项及其它款项用于赔偿及处理其它相关事宜。
14. 乙方承诺,完全理解、接受且严格执行上述13条所述内容,并对自身所施工的工程在施工合同(协议)有效期限内承担质量、安全责任,若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下达的工作指令与本协议冲突时,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提出书面告诫并暂停执行甲方指令,待甲方修改该指令后再行作业,若甲方依然坚持该指令,则应由甲方书面确认该指令并承担由该指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否则,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及相关合同条款及施工管理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本协议是施工合同(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施工合同(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与本协议条款有冲突或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生效,施工合同(协议)到期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冲击钻安全责任协议】相关文章:
施工安全责任03-29
装修安全责任03-10
施工安全责任范文03-29
企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03-1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03-15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03-10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03-11
安全生产责任制03-12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03-14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