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之诠释

时间:2023-05-01 03:07:26 政治理论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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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之诠释

1844年以前,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过程中,集中批判了黑格尔颠倒的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那时马克思使用的"市民社会"始终是与政治国家相伴随的,它主要指处于资本主义时代的市民社会.1844年以后,法哲学批判转变为经济学研究,马克思深入到市民社会内部来揭示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这时"市民社会"则指物质关系总和.市民社会的概念体现了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成熟过程.同时,这一变化也反映了马克思研究方法的转变,并且粗略地勾勒出了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基本历程.

作 者: 陈爱萍 丁赞超   作者单位: 陈爱萍(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丁赞超(中国人民解放军61906部队装备处,河北,廊坊,065001) 

刊 名: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2004 6(1)  分类号: A81  关键词: 马克思   市民社会   资产阶级社会   物质关系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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