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论立法时机的判断标准
立法是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也是对社会利益的分配,在调整与分配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立法决策[1].而立法时机的研究正是立法决策中的一部分内容."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本文试以立法时机为分析对象,力求在立法对象确定,也即对法律能不能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这一社会关系要不要用法律调整的问题得到肯定回答的基础上,专注于对立法时机的判断标准进行一次考察.
作 者: 王军 作者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刊 名: 人大研究 英文刊名: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年,卷(期): 2010 ""(6) 分类号: 关键词:【论立法时机的判断标准】相关文章:
论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04-28
基本层次范畴判断标准的缺陷04-27
论保险资金运营立法的目标价值协调04-29
最差的时机也是最好的时机04-29
论真理的物化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04-27
论科学的价值及其评价标准04-28
论心理健康标准研究现状04-29
论生产力标准的辩证法04-29
论适应与发展的心理健康标准04-30
论实践合理性评价的最终标准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