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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
康德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发现并清醒地认识了人的"自我"意识的哲学家.他宣称"人为自然立法".事实上,这正是康德哲学的一个根本精神.在认识领域,康德高扬了科学对自然的主体性,从而人为自然立法;在实践领域,康德主张人应该超越自然,从而人为自身立法.正是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康的"人为自然立法"思想.
作 者: 周莉 ZHOU Li 作者单位: 安徽大学哲学系,安徽,合肥,230039 刊 名: 合肥联合大学学报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HEFEI UNION UNIVERSITY 年,卷(期): 2003 13(1) 分类号: B516.31 关键词: 先天的认识式 人为自然立法 主体性 人的感性存在 人的理性存在 人为自身立法【论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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