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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中的人称代词解读 - 毕业论文
一、 人称代词
第一人称:吾、我、予(余)、卬
教材例句补例:
1、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乎!小子!”(论语·泰伯)啟:通“晵“,视也。
2、《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
“吾“一般不用作宾语。但可作前置宾语。例如:
1、今者吾丧我。(庄子·齐物论)
2、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庄子·秋水)
3、 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谄谀我者,吾贼也。(荀子·修身)
4、 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先进)
5、我胜若,若不吾胜。(庄子·齐物论)
补充:
1、“卬”也是第一人称代词,例如::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友。(诗经·郑风·匏有苦叶)
2、先秦时期一般人也可自称“朕”:朕皇考曰伯庸。(屈原《离骚》)
第二人称
教材例句补例:项王患之,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汉王曰:“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桮羹。”项王怒,欲杀之。项伯曰:“天下事未可知,且为天下者不顾家,虽杀之无益,祗益祸耳。”项王从之。(史记·项羽本纪)唐·司马贞《史记索隐》:“俎亦机之类,故夏侯湛《新论》为‘机’,机犹俎也。比太公於牲肉,故置之俎上。”
注意:古人相见时多不直接称“尔汝”,如相称,则或表轻贱,或表关系十分亲密。例如:
1、 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孟子·尽心下)杨伯峻《孟子译注》注:“受尔汝之实指受人轻贱的言行。”译文:“人能够把不受轻贱的实际言行扩而充之,那无论到哪里都合于义了。”
2、其俗无尊卑皆汝之。(晋书·姚弋仲载记)
3、游雅常众辱奇,或尔汝之。(北史·陈奇传)
4、祢衡少与孔融作尔汝之交。(世说新语·言语)
5、 忘形到尔汝,痛饮真吾师。(杜甫《醉酒歌》)
第三人称
重要结论:“其”字只能作定语,“之”字只能作宾语。
也就是说,上古时期还没有充当主语的第三人称代词!
“其”=名词+之
关于人称代词的几点说明:
(一) 之、其均可活用而指第一、第二人称。例如:
1、 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
——第一个“之”指对方,第二个“之”指自己。
2、[滕世子]谓冉友曰:“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於大事,子为我问孟子。”
——“恐其不能……”等于说“恐怕我之不能……”
(二)有时“其”不是人称代词而是指示代词,例如:
1、 臣窃以为其人勇士,有智谋。——“其人”指“这个人”或者“那个人”;
2、夏后殷周之盛,地未有过千里者,而齐有其地矣。——“有其地”指(已经)“拥有那样多的土地)了。
(三)在上古时期,人称代词单复数同形.例如:
1、 鲁卫谏曰:“齐其疾我矣!”——鲁、卫本是两个国家,但这里仍说“我”而不像后代那样说成“我等”,更不会说成“我们”。
2、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不说“用一句话概括它们”。
(四)“吾侪”、“吾属”、“若属”、“尔等”等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称代词复数,而是含有贬义的说法。例如:
1、吾侪何知焉?
2、 范增对项庄说:“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於坐,杀之。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这是范增叫项庄进去杀了刘邦,并且强调,我这是为你考虑,如果你今天不杀他,将来你们这帮人必定被刘邦俘虏(若属皆且为所虏),言下之意是我没事,不会当俘虏的,你们这帮人才会。明显含有轻视对方的意味。
(五)古人常用谦称代替第一人称,尊称代替第二人称。
谦称如:寡人、不谷、臣、小人、老妇、仆、愚……
尊称如:君、大王、王、陛下、子、先生、足下……
(六)称对方的“字”表示尊敬,自称其名也表谦逊。——读书时要注意古人的“名”和“字”!第一次出现时一般出现全名,第二次出现时往往只出现名或字,而省去了姓。
二、 指示代词
(一) 近指:是、此、斯、兹(对比:是心足以王矣。——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
(二) 远指:彼[后来发展成为带有人称代词的性质,但因表远指(则小)又常常带着轻视意味。如:“彼哉!彼哉!”(论语·宪问)“彼陷溺其民”。(孟子·梁惠王上)]
远指、近指对比例:客亦知夫水与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苏轼《前赤壁赋》)——“斯”指眼前的江水,“彼”指天上的月亮。
(三)“之”在先秦也可以是指示代词,例如:
1、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经·周南·桃夭》)——这个姑娘出嫁,会使她的夫家和顺。
2、之二虫又何知?(《庄子·逍遥遊》)——这两个动物(蜩,即蝉;学鸠,小鸟)又知道什么?
(四)“夫”字带有轻微指示性,有时可译出,有时可不译。例如:
1、小子何莫学夫诗?(《论语·阳货》)——学生们为什么不学习《诗经》?(不必译出)
2、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论语·先进》)——不为这个人伤心为谁伤心?(译出)
(五)示代词“然”是“这样”的意思,例如:
1、河东凶亦然。(《孟子·梁惠王上》)——河东遭受灾荒时也这样。
2、物皆然,心为甚。(同上)——事物都是这样,心尤其是这样。
(六)“尔”与“然”用法相同,只不过没“然”用得普遍:
1、相去万余里,故人心尚尔。(古诗十九首)——相隔上万里,对老朋友的关心还是这样(深切)。
2、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陶渊明《饮酒诗》)——问你为什么能够这样?
(七)“或”在上古是肯定性指示代词,例如:
1、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孟子·梁惠王上》)
2、或相倍蓰,或相什百。(《孟子·滕文公上》)
3、宋人或得玉。(左传·襄公15年)
(八)“莫”在先秦是个否定性无定代词。例如:
1、自经於沟渎而莫之知也。(《论语·宪问》)——自己在山沟里上吊死了而没有谁知道他。(指人)
2、天下之水,莫大於海。(《庄子·秋水》)——天下的水面没有什么比海更宽阔的了。(指物)
3、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宣公2年)——犯了错误而能改正,没有什么比它更大的了。(指事)
汉以后又产生出副词词性,例如:
1、 秦王车裂商君以殉曰:“没如商鞅反者。”(《史记·商君列传》)——不要像商鞅一样造反。
2、 作书与内舍,便嫁莫留住。(汉·陈琳《饮马长城窟行》)——写信与妻子:“立即改嫁不要留在我家。”
三、 特别指示代词:“者”、“所”
(一)“者”用在形容词、动词之后指代具有某性质(状态)的人或物,或指代做某事的人,也就是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
1、 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冶长)
2、 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孟子·公孙丑上)
3、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不做的与不能做的在表现上有什么差异?
注意:“者”字无论是在判断句的主语后面表示提顿,或是在“有……者”名词性结构中,还是在时间名词“今”、“昔”、“古”、“曩”等后面,它都是语气词。例如:
1、廉颇者,赵之良将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宋人有曹商者,为宋王使秦。(庄子·列御寇)
3、曩者辱赐书,教以慎於接物,推贤进士为务。(司马迁《报任安书》)——前些时候接到你的来信,教导我要谨慎地与人交往,要把(向皇帝)推举贤人作为自己的任务。
(二)“所”字通常用在及物动词的前面和动词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
A 它指代的一般是行为的对象。例如:
1、夺其所憎与其所爱。(战果策·赵策)——夺了他所讨厌的人的官职来给他所喜爱的人。
2、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孟子·梁惠王上)——大王的最大愿望可让我听听吗?
B 行为的对象范围较宽泛,所以后面还可再具体化,即接上具体的名词。例如:
1、仲子所居之室……所食之粟。——住的房屋……吃的粮食
2、光不敢以图国事,所善荆卿可使也。(史记·刺客列传)——和我要好的荆卿可以出使。
C 注意区分“所字结构”与“者字结构”
1、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庄子·养生主)——我刚开始解剖牛的时候,所看到的没有不是牛的。——“所见”指“见”的对象:牛。
2、见者惊犹鬼神。(庄子·达生)——看见的人吃惊得还以为是鬼神。——“见者”指发出“见”这个动作的人。
D “所×者”=“所×”,例如:
1、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史记·酷吏列传)——对他所喜爱的人,就曲解法律救活他;对他所讨厌的人,就绕者弯也要找寻法律根据来把他杀掉。
2、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他们认为好的,我们就实行它;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它。
E “所以”表工具、方式、原因等,“所为”也表原因。例如:
1、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荀子·议兵)——那战争是用来禁止暴乱、除掉害人的乱人的,不是用来争夺的。
2、所以为君市义也。(战国策·齐策)——用来为你买义的方式。
3、所以报也。——报答的方式。
4、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古代的人大大地超过别人的原因没有别的。
5、此所以乱也。——这就是乱的原因。
6、所为见将军者,欲以助赵也。——见将军的原因,是想用(这种办法)帮助赵国。
“所”字结构练习文段:
魏王问张旄曰:“吾欲与秦攻韩,何如?”张旄对曰:“韩且坐而胥亡乎?且割而从天下乎?”王曰:“韩且割而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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