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减持的四种主要思路
这种思路也有五种具体方案:
A,在新股份发行时换股。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吴晓蕾提出,应当以存量发行方式解决国有股的减持问题。符合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增发流通股份,公司原股东或特别机构投资人可参与配售,其中原公股股东可按一定比例将公股通过换股来认购流通股份,该比例由发行价格和拟定的回购价格折算确定,其余股东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换回的公股注销。增发新股的数量、原公股股东继续留存的非流通股数量、换股数量及变现数量等,在具体方案中可各有不同。特别机构投资人可在增发实施之前,以回购价格认购并持有公有股份。
B,限价流通。林义相主张,国有股只有在企业的股票价格达到定价日价格的一倍以上时才能流通,如果在定价日企业的股票价格是12元,那么只有当该企业的股票价格达到24元时,国有股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通。这样,在国有股可能流通之前,尚有100%的赢利空间。国有股流通这个“利空”只有在股价大幅度上涨后才有可能对市场产生实际的影响,而在定价日前后入市的投资者则有足够的离市时间和赢利空间,因此,国有股流通问题在短期内就不可能是实质性的利空。
C,有步骤地变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曙光、赵志君认为,随着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的加快,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向成熟阶段迈进。股市的规范和发展为国有上市公司退出竞争领域创造了条件。从短期看,有步骤地让部分国有股变现不会给股市带来大的波动;从长期看,通过国有股的变现,有助于国有资本逐步退出竞争行业,以更好地承担公共服务职能,也有利于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提高效率,使股市在更高层次上健康发展。
D,向二级市场股东配售。这种方案已经在中国嘉陵和黔轮胎的国有股减持试点中试行过,也是目前被中国证监会推行实施的方案。
E,分别情况出售。湖北省十堰体改委的杨安明提出,国有股减持应根据历史演进过程而采取不同方法。1、国有股满权上市。满权的条件是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与发行价相符,并且股东全部履行了配股权力。满权国有股可以直接上市流通。2、综合定价,定向配售。这种方法是针对非满权国有股而设计的。综合定价、定向配售的规则是以公司净资产为基础,综合考虑每股净资产与二级市场股价之间的差距,以此来确定配售价,然后向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定向配售。3、风险定价,定向配售。对于从未进行过配股的上市公司,这种方式就成了国有股减持的最佳选择。
变性思路
这种思路也有三种具体的方案:
A,把国有股的一部分或者大部分甚至全部都改成具有债和股双重性质的优先股,让国有股的股东只有优先获益权而没有投票管理权。还可以把国有股转变为累积优先股,以便使国家利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这种观点早在多年前就有人提出,近来在讨论《公司法》的修改和国有股减持问题时,这种主张又渐渐多了起来。
B,使国有股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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